2010年3月7日 星期日

活魚三吃

  台北市一曾氏女子生於望族,天生麗質,自幼受父母關愛有佳,故求學功名一路順遂,人際因緣懂植廣結,二十四歲結識夫婿交往三年結為連理,可謂幸福美滿。夏季與夫假期遊玩至東港漁市,近中午用餐時間曾女向夫婿建議就在市集餐廳用餐,曾女口慾饞食指點要活魚三吃,更點數道珍貴漁產飽食一番,時至下午二點多返回北部途中,曾女就在車上腹痛吐血,隨之緊急送往醫院急救,經過急救醫療拾回一命,但曾女腹疾胃腸潰爛,癒又復發,從此之後惡疾牽纏不癒,四處求醫難止磨苦,本有積蓄,為此病因耗失遺盡,更因疾症之關夫婿變心,藉故辦理離婚,曾女因此淪落終日與病魔交集。

  話說於此,曾女所受自有其因而受今日惡果,因由緣起,曾女前世造深捕捉生靈,在往山林路邊沿途觀見鳥巢則上樹取卵生食,見有幼鳥則丟棄滅其生命,另常河邊捕捉魚靈,遇有小魚則怒口大罵將之摔死,惡因承果循環致今生遭遇果報。

  吾將實例演釋警惕世人,一善一惡自身作,一因一果自身受,明因徹果了斷不介於惡因,是唯一斷除果報定律,時常保有不忍殺生慈悲心,與救護眾生靈善德,方為不滅天賦之性也。

摘錄自鸞書園德聖藻2期11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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