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

戒殺與放生

戒殺與放生的行為包括那些?

1.不親手殺生。

2.不教唆別人殺生。

3.不幫助別人殺生。

4.戒除肉食。

5.不從事與殺生有關的行業。

6.凡有拜神,一律用素菜、鮮花、水果,不用牲禮。

7.見人殺生,應加勸阻,或用錢將臨宰之動物買而放之。若勸阻無效,或他不賣,則應對被殺之動物起同情心,若能為牠念佛號或往生咒更好。

8.不虐待動物。

9.其他與上列殺生相反之行為。

戒殺與放生能得何種福報:

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說,人在世間戒殺得五福:

1.壽命增長。

2.身心安穩。

3.不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。

4.死後得生天上,壽命長遠。


其他在佛經及善書上所記載之放生戒殺福報有:

1.遇有緊急災難,易於逢凶化吉,脫困免災。

2.遇有醫學上難治的所謂「冤業病」,能戒殺放生配合念佛、誦經、持咒、修懺等佛事,雖不能百分之百有效卻常有奇蹟出現。

3.凡有祈願,較易達成。(例如:求生子孫、求平安、求功名、求事業、求消災等。)

轉載自
虛原雜誌-157期

  所謂「我肉眾生肉,名異體亦異,同於一靈性,只是差形軀。」意說明人之肉有同眾生之肉,而靈性亦相同也,只不過名與身軀有所差異耳,何苦相互殘害而傷身敗德呢?靈靈相殘,何時能了?水火刀兵之劫都是由此而來,故當明而悔悟之,同時亦會因而受果報之感應,而報在己身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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