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閱微草堂筆記》,有一則記載:
清代中葉,某地有一富戶姓羅,與一姓賈的貧戶比鄰而居。羅家覺得原有的宅第不敷應用,故此對賈家的宅地虎視眈眈,希望能用低價收購過來,作為擴建房屋之用。
賈家以羅家所出的價錢太低,乃有意另售給其他人,但屢次被羅家暗中阻撓;如此一再拖延,賈家的經濟日益拮据,終於迫不得已以低價賣給羅家。
羅家以極低價錢收購土地後,沾沾自喜,把賈家的破舊房舍拆掉,大興土木,在賈家原有的土地上營建新屋。落成之日,大肆慶祝,買備香燭三牲拜神祭祖,卻不料忽然起了一陣狂風,把燃燒著的紙錢捲起,在屋內各個角落飛散,隨即火苗四起,很快就成熊熊烈火,一下子便把整棟屋子吞噬了。
大火初起時,屋中各人都奮勇地準備救火,但羅家的家長卻面如死灰地搖頭歎息,勸止各人說:「剛才我在火焰中,看見賈家的祖先出現;看來這場火是祂們因積怨而燒起來的,相信要救亦救不來;只怪我當初不該用巧取暗奪的方法來佔取賈家的祖屋,現在後悔亦已無用,希望這場火,能消卻了兩家的仇怨吧!」
羅家的火災,是因為用不正當的手段來收購得賈家的祖屋而引起的,是故,亦可說是自作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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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風日下,人心之澆漓,不知存培厚德,只知巧言欺詐誆騙他人之錢財,須知世事雖繁複,但天理卻單純,即行得正,做得正,必邀天賜以福德,若邪心偏見,巧取豪奪者,其家立見消亡,眾生豈無警醒乎!
眼觀世間眾生一切向「錢」看,為了「錢」,什麼掏心、掏肺之壞勾當皆為,讓自己積累滿身罪業,值得嗎?「萬般帶不去,唯有業隨身」,「錢」乃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何苦執迷不悟呢?放下萬緣,修身立德方為要也,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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