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

惡業惡病之業因

  人生在世,由於群居,人際關係自然繁複與瑣雜,亦因此產生許多事端;俗云:一個巴掌拍不響。因果亦如是;必需有造因(即是動力),成熟(緣機),果報(了結)。

  所謂惡業,有別於重業者,乃是在作孽。有小孩童孽戲作虐,有捉狹無心造成之傷害,有意氣用事執意造成之傷害:諸此種種事端所造成之業因,均可歸屬惡業;因此,惡業有重、有輕。所以,果報亦將輕重有別。但不論輕重,其特質即是產生惡病;諸如肚生飛蛇,諸如背生惡瘡,或是筋骨病痛不癒。

  現世人因食物常有噴灑農藥,累積殘滯之毒素,更因好逸惡勞,缺少勞動,排除汗水,更有虫蛆之孳生於污濁環境中,散播病菌;並且,變種加劇,病菌之侵蝕,尤其變本加厲。許多原本小毛病,因此爆發成嚴重病體;可以歸究為惡業形成累積而致充斥,形成世人有其惡病之根源。

  另外,淫業之中,有許多造成惡業者:諸如恃財勢,俊貌、利用職權,甚至威嚇等,得遂其圖,但卻逢場作戲,始亂終棄,致使受害者或終身哀怨不能釋懷自盡。以此因業,當然冤怨牽纏,造因者終會形成果報。

  眾生在因果業磨中,常有受病苦,不能明其根源,產生許多磨難;縱然最後得能痊癒,但已多受其磨甚重矣!

  是以,人生在世之間,夙業既造,追悔不及,自然必需顯業牽纏,再來按圖索驥排解;但是,明其因果之理,慎其因業之造任,不造新因,未來即無承受業報。為要眾生免受因果苦報,至希謹慎為要!

摘錄自
直解因果之門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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