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河南地界,遭了兵燹之災,弄得百姓顛連困苦,四散逃亡,倡亂的禍首是李全,他們夫婦二人,各使一條渾鐵槍,勇猛無比,號稱李鐵槍,又說甚麼李氏梨花槍,天下無敵,故聲勢非常浩大,所部也著實不少,到處劫掠焚殺,無惡不作,真如海堤水決,端的勢如破竹,沒人敢攖他的兇鋒,因為這班人都用紅巾為號,大家都呼紅賊,賊勢蔓延,直到登封縣地界,方才屯住。
原來登封縣的西面,有座少室山,山上有座少林寺,是達摩禪師所開創,此寺以武功著名,一行僧眾,個個精於拳棒,並且是獨家秘傳,神奇變化,不可測摸,李全雖勇,但震於少林寺的威名,也不敢去惹他們,他們打算設法將僧侶招降下來,另編一枝和尚兵,合著自己的所部,那才可橫行天下哩!他打算了這一個主意,故暫時屯兵不進,寫了一封信,派人送到少室山少林寺中去,大意不外︰投降了,共享富貴,不投降時,就要興兵攻打,玉石俱焚等語。少林寺的住持,原是有道高僧,就是一班徒眾,也都一志修行,斷絕塵緣,那裡肯跟這班紅賊去幹那殺人放火的勾當,造那萬般惡業?
故一口回絕,送信人回營,告訴了李全,可是他心還不死,又派人用甘言厚幣去誘致他們,和尚仍舊付之一笑,臨了兒李全怒了,又派人去說,限期三天,如其不率眾歸順,就要圍攻山寺,寺中住持,見他們一味歪纏不清,十分討厭,就把傳言人割下兩個耳朵,攆出山門,那人一路抱頭鼠竄逃回營中,告知李全,李全不覺大怒,便傳令進兵圍山,那附近的百姓,恐遭寇禍,都扶老攜幼的逃避。
這時,剛巧有一僧人,赤著雙腳一路往少林寺而來,到得寺裡,照例拜了佛祖,參了執事眾僧,掛單小住,那時適因灶下缺少一個燒火的和尚,執事的便命他去充數,如此一住兩三天,紅賊攻下山頭,十分緊急,合寺僧眾雖協力同心的守禦,到底眾寡懸殊。此時,那被派去燒火的和尚抽了一根鐵棍在手,沖下山去,大吼一聲,揮動寶棍殺入賊人隊裡,如同風捲殘雲一般,遠遠望去,只見棍頭起落,馬仰人翻,就是李鐵槍上前交手,不及三回合,一棍打下馬去,被亂軍踐踏而死,李全的妻子也戰敗倒下去,仰天長嘆道︰四十年梨花鎗天下無敵,不想今天卻輸在一個和尚手裡,還有甚麼面目見天下人呢?就倒鎗刺喉而死,主腦既去,一班部眾死傷的死傷了,餘眾都四散奔逃,從此紅軍之亂,竟一鼓蕩平。
和尚至此,一聳身跳在嵩山御寨之上,現出大威猛寶相,少林僧眾才知是觀世音菩薩顯化,都羅拜稱謝,於是便將此大威猛相塑成金身,另起觀音殿供養,怒目瞋容,手執寶棍,相貌很是可怕,人稱阿摩提觀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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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家教人戒殺生,乃是佛眼觀察眾生,無有高下,大至人命,小至螞蟻,皆不得故意殺害。但是,此中有大原則在也,佛陀主張殺一人而安天下,或殺一救多人時,在所不戒,反而是,應殺不殺,假仁假義,姑息養奸,造成大患,小慈而生大禍害,亦是不明佛法、戒殺真意。
此時,應殺者殺之,不但無罪,而有大功。但是,佛教開殺,應有原則性焉。
一、該殺或被殺,不得有怨敵之心,而須有護法、濟世之想。
二、對該殺之人或生物,有憐憫同情心,可憐他們為業障,五蘊蒙蔽良知,枉入邪道,為免其多造殺業,入無間地獄之故,令其身死,現在殺他,其實是度脫他,今天恐其一再墮落,又無法勸他悔改,不得以殺止之。
三、今日開殺戒,是為了解救廣大的生命財產,以及百姓道場的安危也,雖殺人不樂,亦毅然殺之。
瑜珈論菩薩戒本有云:
「如是菩薩見劫盜賊,為貪財故;或復欲害大德聲聞,獨覺菩薩;或復欲造多無間業。我寧殺彼墮入地獄,終不令其無間業成,受無量苦;如是思惟,以憐愍心,而斷彼命。由是因緣,於菩薩戒,無所違犯,生多功德」。
摘錄自釋疑寶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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