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

射殺動物

  鄉間有個人叫王發,他愛玩鳥槍,而且百發百中,一天之內他要殺死幾十只鳥。王發只有一個兒子,因為生在山東濟寧,所以就起名叫濟寧。濟寧長到十二歲,忽然遍體生瘡,就像被火槍打的一樣。而且,每一個瘡泡裏都有一顆鐵沙子,竟不知是怎麼進去的。王發為他百般延醫治療,最後不治而死,王家因此絕了後代。操持殺生的業報極其嚴厲,這事例還不足以使人信服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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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天有好生之德,而有人卻是心懷殘忍,作出了殘害物命的勾當。要知道殘害物命是惡事裡面最重大的了;而且動機更是出於殘忍的話,那麼這樣的任意所至,就會沒有一絲毫惻隱憐憫之心了。諸善的根本,就在於慈心,而諸惡的根本,則在於殘忍;去掉殘忍而存慈心,就是聖賢仙人修行的功夫所在。


  經上說:「一切動物沒有不畏懼刀砍杖擊的痛苦,也沒有不愛惜自己的壽命。」貪生怕死,愛戀自己的親人故舊,知道會疼痛,感覺會痛苦,這些貪戀和感覺,動物和人類是完全一樣!而人若是偶然的被湯火燙到,或是被刀針傷到,必定是呼天搶地的哭喊求救;暫時的頭昏眼痛,便嚷著要去看醫生或是買藥,人是如此的愛惜身體,為何對於動物的生命,卻不生憐憫愛惜之心,而任意的殘害他們,不惜跟他們結下怨仇造下殺業?


  在所有的惡業當中,惟有殺業最為慘痛,諸佛菩薩都勸戒我們不要殺生,要知道因果報應絲毫不爽,靈靈相轉,世代相延,今日殺他,他日殺我,循環業報不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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