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位美國人利用週末帶著九歲的孩子去釣魚,河邊有塊告示牌寫著:「釣魚時間從上午九點到下午四點止。」
一到河邊,父親就提醒孩子要先讀清楚告示牌上的警示文字。那位孩子很清楚只能垂釣至下午四點。
父子倆從上午十點半開始垂釣,直到下午三點四十七分左右,突然間孩子發現釣竿的末端已彎曲到快要碰觸水面,而且水面下魚餌那端的拉力很強,他大聲喊叫父親過去幫忙,這種情形顯示應該是釣到了一條大魚。
父親一邊協助孩子收線,一邊利用機會教導孩子如何跟大魚搏鬥,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拉、放之後,終於將一條長約六十五公分、寬約廿二公分、重約七、八斤的大魚釣了起來。
父親雙手緊緊捧著大魚,跟孩子一起欣賞著,孩子顯得非常高興又很得意。
不料突然之間,父親看了一眼手錶,收起笑容對孩子正色地說:「親愛的,你看看手錶,現在已經是四點十二分了,按照規定只能釣到四點正,因此我們必須將這條魚放回河裡去。」
孩子一聽,趕緊看著自己腕上的手錶,證實確是四點十二分,但卻很不以為然地對父親說:「可是我們釣到的時候,還沒到四點啊!這條魚我們應該可以帶回家。」
孩子一面說,同時露出一臉渴望的表情,加上懇求的語氣看著父親,可是父親隨即回答說:「規定只能釣到四點,我們不能違背規定。」
「不論這條魚上鉤的時候是否在四點以前,我們釣上來的時間已經超過四點,就應該要放回去。」父親堅定地說。
孩子聽了之後,再次對父親要求:「爸爸,就這麼一次啦!我也是第一次釣到這麼大的魚,媽媽一定很高興。這裡又沒有人看到,就讓我帶回家去吧!」
父親斬釘截鐵回答說:「不可以因為沒有人看到就說要帶回去。」
「不要忘記,上帝在看啊!祂知道我們做了什麼。」說著,隨即與孩子捧起那條魚,將它放回河裡去。
孩子眼裡含著淚水望著大魚離去,沒有再說一句話,默默跟著父親收拾起釣具回家了。
十多年後,這個孩子成為一位口碑很好的律師。在他的事務所會客廳裡掛著一幅匾額,寫著:「你們說話,是,就說是,不是,就說不是;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。」
每個來找他辦案的人,他都要求當事人必須先讀一次這句話,然後對他們說:「若是被我發現你有隱藏案情,或是不誠實,我會立即拒絕為你辯護。」
「因為我無法替不誠實的人伸冤,那會違背我的信仰良知。」
這位律師名叫喬治.漢彌爾頓(GeorgeHamilton),在紐約市執業,他最出名的一句話是:「我從不強辯,只照實說出事實真象,因為上帝知道我所說的每句話。」
取材自聯合報。
※ ※ ※
人生之貴,在於誠實。誠者,不自欺也,實者,力行也。不欺不妄,實踐力行者,乃人之根本也。父母者之辛勤劬勞,不畏寒霜炎熱,總望子女誠實不欺,則大器可成也。為師者之孜孜勸誘,無懼於任重道遠,總望學子誠實力行,則勝於藍可待。總之,一個人之成功與否,不在才華之高低,亦不在學識之多與寡,端視誠實力踐以達之!
今大道托降儒門,儒宗神教應運承負普化之重責,竭志修學之士,唯有誠實向學,才能明己之性,彰顯善道,唯有力行實踐,才能與人同善,兼善天下。蓋修學之士,心無其誠,則學之不固,邪僻放侈而後失卻本來初志,研理而不實踐,若空中閣樓,可望不可即,此浮華不實之學,不僅無益於進道修身,甚或導致邪妄之途,豈不枉費半生苦志乎?!
總而言之,奉道者必須正直無妄,不欺不騙,修身者必須努力奉行,戰戰兢兢。人人守此修身學道之大端,才能度己度人,完成普化之重責景命。
摘錄自儒宗寶典第二卷-談:誠實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