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24日 星期三

不吃犬肉

  出自《警世寶筏》

  有唐生者,平生無大過,但嗜吃犬肉,逢犬心殺,就是百金也不嫌貴,且必盡食,三餐不厭。有人勸他,犬有守夜之功,且會有梅花之毒,何必吃此造愆之物呢?

  唐生曰:犬乃畜類,由人飼之,吃之何妨?不聽勸。有一次,果然吃到有毒之犬,全身生瘡,類似梅花,痛苦難挨,延醫診治已愈,但醫者勸他,不要再吃犬肉,以免舊病復發。

  但唐生在病癒之後,見犬肉還會流口水,忍不住再殺犬吃之,果然舊病復發,更加嚴重,日夜常見犬來討命,至此後悔已來不及了,一命嗚呼!

  魂到冥府,冥王查其功過薄,知其平時無大過,但食犬肉數百隻,殺業深重而判他轉生為犬。唐生哀求曰:上天無懲悔過之人,我臨終時曾懺悔,為何要判我轉生為犬?

  冥王曰:汝悔恨已晚,而冥律深嚴,無以更改。於是唐生領了有八卦紋之狗皮,轉生到富家,主人異其花紋稀有!疼愛有加,每日大魚大肉飼之,但此狗不吃,因而餓死。

  魂又到冥府,冥府以其不願吃,餓死而判枉死。唐大曰:因我欲改前過,不願吃葷,而主人又沒有給我素食因而餓死,怎可怪我呢?接來冥王再讓他轉為人身,唐生不願意,因為人又怕像以前一樣胡亂殺生,因而不願轉生。

  冥王曰:地府沒有此條例,你非轉生不可。只好讓其手有狗蹄以為戒而出生,父母異為怪物而棄養,因此唐生被人收養,飄泊一生,但很聰明,又喜歡讀書,後來精通經史,且不願娶妻室,修證果位。

  由此不昧前因,可讓人深省,世態之亂,當多檢點及省修自己,以免造罪造業,輪回不休,盼世人齊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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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禮記上說:「天子無故不殺牛,大夫無故不殺羊,士無故不殺犬豕。」孟子說:「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」因為聖人有好生之德,不肯任意的宰殺生靈,就是有的時候,為了祭祖、為了待客、為了養親,而烹宰雞鴨魚肉,也是萬不得已才去做的;並不是教導百姓,每天都去烹宰生靈,放縱自己的口腹之慾。

  楞伽經說:「若是所有的人都不吃肉的話,也就沒有人去殺害眾生了。」現在的人,若是無法做到全部斷除肉食的話,暫且可以用漸進的方法,除去自己的殺心;學習前人的四種肉不吃的禁戒;第一、是看見動物被殺,不吃;第二、是聽到動物被殺的聲音,不吃;第三、是專門為我殺的,不吃;第四、是自己養的,不吃;遵守這四種的禁戒,則平常的飲食,既可以不受到影響;而對於眾生,也可以算是沒有殺害牠們的意思了。至於牛和狗,牠們對人類有功勞,尤其是應該要戒吃牠們的肉;如果能夠這樣做的話,那麼非禮烹宰的情形,或許就可以減少一些了。

  人所犯的罪惡之中,殺生最為嚴重了;而殺生的罪惡中,又以殺牛的罪最為嚴重;而且吃牛肉的人,與殺牛人的罪是相等的。蕭東白先生說:「我奉勸世人,不要吃牛肉;因為牛為人耕田拉車,對世間很有功勞,反而卻遭到殺戮;要知道我們吃的食物是從何而來?那多半是牛的功勞啊!我們怎麼忍心把牛殺了煮來吃呢?」又說道:「牛被殺死之後,肢體被肢解了,而牛的兩隻眼睛,仍然是張開的啊!牛牠死後張開雙眼,豈是徒然地白白地張開而已,就是在看那些殺牠吃牠的人,能夠保住人身多久;這樣的殺業與仇恨,來生不變為牛才怪呢?」

  至於狗對人類也有功勞,而且對主人非常的忠義,對人類也沒有害處,所以殺狗吃狗肉的罪過很大;不但販夫走卒貪吃狗肉,連上流社會人士或讀書人,甚至官位高的人,也常常以為吃狗肉是一種豪放的行為,還把狗美其名叫做地羊呢?讀書的目的是要明理,怎麼會對這事卻是如此的糊塗呢?宋玨先生說:「我今生若是不痛切的戒除吃狗肉這個毛病,來生我就會有尾巴啊!」我認為並不需要等到來生,只要看看那些殺狗和吃狗肉的人,從前面經過,就會被許多的狗對著他狂叫,這是什麼原因呢?或許是他們的形體已經先產生了變化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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