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

修身格訓

  寧讓人,勿使人讓我;寧容人,勿使人容我。


  真君子,喫人之虧,罔談彼短;大丈夫,成人之美,靡持己長。


  謙恭,可以平人之怒氣;貪佞,必至啓人之爭端。


  鑑古而觀之,曹瞞愈詐,愈顯關侯之義;秦檜越奸,越表岳帥之忠。


  居必擇鄰,而學孟母之志;交必擇友,須效管鮑之心。


  存心要公平,行事要樸實。勿取不義之財,莫受無因之物。


  待人以謙和為首,治家以勤儉為先。


  忍耐者,賜福之道;修身者,精神之基。


  蔣幹因貪功,致誤大事;黃蓋能忍苦,而成奇勳。


  志氣者,功名之本;酒色者,禍患之根。


  子弟雖愚,詩書不可不讀;富貴雖極,因果不可不信。


  香九齡能溫席,千秋傳為美談;融四歲能讓梨,萬古抄作書文。


  立身須行方便,以體上天之慈;祖業務該謹守,嘗思成家之艱。


  謹小慎微,則一生不失;輕舉妄動,則半事難成。


  地不肥沃,勿論植物不長;人不逢時,莫恨得財不居。


  巧言令色,豈是善良之輩;笑無喜容,應知落魄之徒。


  處富好奢華,則富不久長;居貧不節儉,則貧無了期。


  人雖親密,言莫過直,恐一朝失歡,則前言難悔;人雖失歡,語勿過惡,若一朝復好,則前語堪羞。


  面諛之言,雖戲謔,情亦可諒;背後之語,雖閑談,怨愈增嫌。


  凡事須關名節,凡語切莫輕言。守己安分,能忍能耐,命維聽天,庶乎無愧焉。


修緣寶典-修身格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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