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

惡人的器官

蓮生/文

  還記得綁架殺死白小燕案的罪犯陳進興嗎?陳進興窮兇惡極,同時還是性侵犯的累犯,是一位惡習深重的惡霸。他被判處死刑,死後他捐出了身體所有的器官,包括「眼角膜」,「心臟」、「肝藏」、「腎臟」等等。


  陳進興臨死,簽下捐出身體器官,這倒是一件善舉功德,我們曉得,只要是人,是有情眾生,皆有迷惑的時候,誰能沒有錯誤,世上並沒有天生的聖人,更何況聖人也有錯。陳進興的行為,是他的敎育失敗,重染惡習,一錯再錯,積習大深,很難返回正途。


  但,臨終捐身,在佛法平等之下,有慈悲之人,自當憫之。


  問題是在這裡,陳進興捐出的器官,要移植給正需要的病患時。


  病患說:


  「這惡人的心肝,我寧可死,也不用!」


  病患又說:


  「我們的身中,不能有狼心狗肺,不能有壞心肝!」


  病患堅持不用。


  這事倒是大大的震撼了我,我的見解是這樣的:


  陳進興的惡行,是因為他的心念,可以說是欲望,來自於本識、意識。它的執著堅固,是煩惱的根源,根本惑是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、惡見、惡行。


  這和陳進興的器官是無關的,器官的本身實無惡性的存在,我們指的「心」,也非「心臟」,所以移植了惡人的器官,自己的心性不會變壞的,也非惡緣。


  我記得達摩祖師有一句話:「莫睹惡而生嫌」。這句話是說如果睹惡生嫌,如何度眾生?


  思之!


盧勝彥文集第160冊《葉子湖之夢》狼心狗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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