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

蠢動含靈

觀世音菩薩 登台

詩曰:蠢動含靈命雖微。真如佛性不少虧。

   貪生畏死與人同。傷害有損我慈悲。

聖示:語云:上天有好生之德,古之賢人為憐娥而夜不點燈,常留隔夜飯予鼠,但惜今之世人,見蚊殺之,見蟻滅之,人欲求生,何物無懼於死?須知,蚊蟻亦為人轉生,其之宿世亦為世人之父母、手足、妻兒等等親眷,期盼世人善發悲心憐憫物我同靈,勿輕易殘害之,並做好環境之清潔,即可避免蚊蠅孳生也。可、文筆靈體出竅。


文筆:徒兒叩見恩師聖安!恩師之言徒兒感悟甚多,以前都會被蚊子叮咬,徒兒無多想便「啪」一聲,令其等腸破血流一命嗚呼,直到有一次,九天恩師見狀斥責:「蚊子只想要爾一滴血,爾卻要其等之命,殺生念起何言行菩薩道,雖人蚊不同形,但畏死亦同心。」徒兒當下深覺慚愧,並從此引以為戒,不敢再「啪」了,每當蚊兄蚊姐來叮咬的時候,便輕輕揮動一下,並拜託牠們「口下留情」有咬到填飽肚子就好,要不然真的很癢。


菩薩:行菩薩道宜先從戒殺持齋做起,否則殺生之業將會消減世人之福慧且恐需受【覺魂司】之刑罰,實得不償失矣。可,文筆準備靈遊著書。(隨師登上蓮台、往冥司飛行…,目的地已到,準備下蓮台……)


將軍:卑職叩見菩薩聖駕,


菩薩:將軍免禮!


將軍:末將奉令恭請菩薩及陽生入內參訪,請隨卑職入內。


菩薩:有勞將軍帶路……(一行人到了內殿,見一名年近五十歲之婦女俯跪於殿前。)


司主:……這些螞蟻與妳並無大仇,爾卻每見到有蟻窩,便將之撥開用熱水或火燒或腳踩將之滅窩,使數百千隻之蟻命無辜枉死,此行為實有違天地好生之德。


魂:冥王!我知錯了,因為每次下田都會被牠們叮咬,奇癢無比,所以才會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,而且我不知道把牠們殺死是有罪的,認為只是一群低微的動物而已,所以不知者無罪,請求冥王開恩赦罪,我一定會痛改前非,不敢再犯。


司主:因螞蟻受爾之踩,為保護自己才會反咬爾之,且天恩地載的世界,並非只有「人類」,乃為萬物共生之境,爾反思若己身受之攻擊,是否也會為了保護自己或親眷而反擊之。


魂:我知道錯了,我以後不敢再輕視任何之生命,請求冥王赦罪。


司主:見爾因無明而誤造殺業,故判「皮潰爛」之刑三十日,來人用刑。(只見鬼卒將婦人綁於鐵板上,用一根微小鐵針在其之手掌及腳盤四周抽刺著……,婦人哀嚎著……。)


鬼卒:稟告司主,已完成罪刑。


司主:將其送回陽間。


鬼卒:是。(鬼卒將婦人鬆綁之後押出殿外……。)


司主:禮請菩薩道友上座,來人、奉茶。


菩薩:感謝司主,今夜帶領陽生文筆靈遊著書,望請司主給予指導解說。文筆、快向前請安。


文筆:學生參見司主聖安。


司主:免禮,請起,文筆有何疑惑,儘可發問之!


文筆:請問司主,此魂所受之責罰會有如何之痛覺呢?


司主:因其喜用腳踩蟻窩或用火將蟻窩之螞蟻活活燒死,無有憐憫之心,故判其手腳紅腫潰爛,有如千萬之蟲蟻爬鑽奇癢無比,導致皮破肉爛,恨不得將皮剝下來,雖求醫診療但亦無法改善直到刑期屆滿方能漸癒之。


文筆:雖然癢不是病,但癢的時候會讓人抓狂,導致心浮氣躁、情緒不穩,甚而影響睡眠、工作及人際關係!


司主:此刑便是如此。


菩薩:希世人不僅愛惜己身之命,亦能愛護牠物之命,則可避免


【覺魂司】之刑罰身心安然,今夜時刻已晚。文筆、快向司主告退。


文筆:學生就此辭駕!


司主:那就不再挽留,來人排班送駕。


菩薩:可、請留步···,吾等回院、院已到,文筆靈入,可、吾回!


文筆:恭送恩師聖駕!


陽人覺魂受刑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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