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年前那個雨雪霏霏、北風烈烈的季節,剛剛中學畢業的我,帶著對音樂的狂熱,隻身來到納什維爾,希望成為一名流行音樂節目主持人。
然而,我卻四處碰壁,一個月下來,口袋裡差不多已空空如也。幸而一位在超市工作的朋友用那裡準備扔掉的過期食品偷偷接濟我,我才勉強度日。
最後,我只剩下一美元,卻怎麼也捨不得把它花掉,因為上面滿是我喜愛的歌星的親筆簽名。
一天早晨,我在停車場留意到一名男子坐在一輛破舊不堪的汽車裡。一連兩天,汽車都停在原地。而那名男子每次看到我,都溫和地向我揮揮手。我心裡納悶:這麼大的風雪,他待在那兒幹什麼?
第三天早晨,當我走近那輛汽車時,那名男子把車窗搖下來。我停住腳步,和他攀談起來。交談中,我瞭解到他是到這裡應聘的,但因早到了三天,所以無法立即工作,口袋裡又沒有錢,只好待在車裡不吃不喝。
他忸怩片刻,紅著臉問我是否可以借給他一美元買點兒吃的,日後再還我。
然而,我也是自身難保。我向他解釋了我的困境,不忍看到他失望的表情,我轉身離去。剎那間,我想起口袋裡的那一美元。猶豫了片刻,我終於下了決心,走到車前,把錢遞給了他。
他兩眼頓時亮了起來,「有人在上面寫滿了字。」他沒有留意那全是親筆簽名。
那一天,我儘量不去想這珍貴的一美元。
然而時來運轉,就在當天早晨,一家電臺通知我去錄節目,月薪五百美元。從那以後,我一炮打響,成為正式節目主持人,再也不用為生活發愁了。
我再沒見過那輛汽車和那名男子。有時候我在想:他到底是乞丐還是上天派來的使者?
但有一點是清楚的,這是我人生碰到的一次至關重要的考試。
我通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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