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6月20日 星期四

得理饒人

  羅可,宋朝學者,性情寬宏大度,官職被罷免後絕意仕途。鄉人都以師禮對待他。

  一次,有人到他家菜園中偷菜,被他發覺。他躡手躡腳地潛伏在草叢間,直到偷菜的人走後他才出來。


  又有一次,有人偷殺了他家的雞。他提了一壺酒,到偷雞的人家中。偷雞的人深感慚愧。羅可拉著他的手說:「有幸與你同鄉,卻不能烹雞備酒招待你,我實在感到慚愧。」於是,與偷雞人同飲,盡醉而歸。而且從不將此事告訴他人。


  從此,再也沒人來偷他家的東西了。 (《菜根譚典故》)


※ ※ ※


  人要有寬恕饒恕別人的心,對於那些因一時迷昧做錯事的人,或是一時間思維偏差的人,都應給予改過機會,何以說?


  當一個人在思維或是作為上有偏差與作錯時,其心裡定也有多少不自在惶恐與怕被人知道的心態,這個心就已證明尚有知悔知失顏面,如此良知良心不泯滅,對自我的造作仍然會怕被人悉知錯誤,因此對以上就應明白人都會有一時的偏差過錯,就連自己也一樣。若是自己有如此問題,是否會給自己機會改進?如果會,那何以不能如是寬恕饒恕別人呢?


  世人皆有機會步上錯誤道路,但也有機會步上正確道路,只差於一念之擇取,如果能在做事之前,用心思考此事是否有違背良心,是否有禍及別人,想清楚再去做,那自然不會因一時疏忽而犯下思維偏差造作錯誤事情。


慈聖雜誌-第一六九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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