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獻忠時代,屠城七日,死人無算。破山和尚為民請命,求張定固不要再殺人。
張命人把豬牛等肉推出,對破山和尚說:「你能把各肉食完,我就依你所求,不再屠城。」
破山和尚初以不能破戒而不允。旁有一從者對和尚暗示:「為百萬生靈活命,何惜如來一戒?」
破山一聞此語,便知自惑於執,遂盡食各肉。而定國亦盜亦有道,停止再殺。
在小乘佛法中,對於如來各戒,都要謹守不渝。反之,到了大乘,便不注意。譬如茹素,其意義有三:第一戒殺,第二恐誤食前生父母肉,第三食肉可以動慾。但到必要時,不要執著,亦無礙於佛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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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戒者,三戒、五戒、七戒,乃至十戒,雖以各宗立戒之不同,但絕對在我佛教法嚴明戒律之規範。
齋者,實則歸納在戒之內,因而「齋」者,絕多數將之歸類於持齋素食而已!若齋者意指「素食」,則於修行之人可謂僅屬初行奠基而已;換言之,修行之人需已持齋,而後始能精進於各類戒行。
然則,持齋之行者是否已達清淨境界?實則不然!口欲雖已節制,不以殺生而裹腹,但亦僅僅減除今生再造殺業,對於此身是否清淨,卻絕非必然!譬如素齋者,其個性或火爆或偏執,甚至我慢、貢高等等;心性之修涵,卻非素食可以臻至!
若力行持戒,則所戒者不僅僅口腹之戒殺,仍有心性行為,舉凡言、行涵括在內。因而戒行,不但外在言行受約束,內在心性更在修養之列。
故修行者一生持齋,可以斷除殺業,可以顯現慈心、悲願,可以因此達到契引佛菩薩之接引契機;但要因此而成就,則可斷言:少之又少!若修者戒行一生一世,言行盡符教法所規範,不但顯現在外有慈悲之言行,更因內在修涵,更可有喜、捨之行踐;「慈、悲、喜、捨」乃我佛教法「四無量心」。
持齋僅為慈行,悲行尚不能完全顯現,喜、捨則更難因持齋而顯現。但若精勤戒行,不但四無量心悉皆行踐,更有嚴於律己,如同佛菩薩示顯化身,感動周遭人等之向道、向佛之心,則成就自不在話下!甚願諸眾有緣細思量!
拱衡雜誌第282期-述論:戒勝于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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