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奸不兩立
清代河南地方有一位姓岳的人,平常在某鎮上靠替人推車來維生。
有一天,有位客人僱車到某個地方,雙方價錢談妥,他便推車上路,一路走了十條里。
由於路程漫長,半途中主客倆人自動間談起來,他們邊談邊走,一路聊得頗為愉快。
後來這車夫向客人請教貴姓,客人說自己姓秦時,這車夫立刻神色嚴肅,非常不悅的把車停下來,然後請客人下來。
客人對這突如其來的情形很是驚訝,在他還沒開口問前,車夫已自己先說了:「我姓岳,咱們祖先有冤仇在,我雖作這個行業,但我不能為姓泰的推車。」
他話才說完,錢也不拿,掉個頭推著車就自個兒離開了,留下那位客人不知所措的停在那裡。
雖然這位車夫的作法未必至當,但個中的意蘊也頗令人值得深思。
清乾隆皇帝時,江蘇省江寧縣有位姓泰的狀元郎,曾經遊歷至西湖的岳王廟待,一時感慨萬千,心血來潮,便在廟裏面題了一首詩:「人從宋後少名檜,我到此間愧姓泰。」
短短一句話,道出了千古以來「忠奸不兩立,道德永不朽」的事實與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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