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地不敬,佛事無益
參閱《金剛經新異錄》的記載。
明朝,江蘇通州顧養謙,擔任少司馬,也稱兵部侍郎,掌管軍政。為人有高才,且風雅倜儻。
顧養謙的夫人去世後,他廣修佛事,以超度他的亡妻。幾年之後,他的妾一夕暴亡,經過一宿又甦醒了。小妾清醒後,大哭不止,於是顧養謙問她原因。
那名小妾說:「我剛死後,進入冥府,看見夫人被關在一個暗室。夫人說:『我在這裡實在苦不堪言,你們要趕快作功德救我!』」
小妾聽後,非常驚訝,因為夫人去世以後,顧養謙為她大做佛事超度她,為何沒有作用呢?
夫人說:「延請僧人誦經超度,在於主事者齋戒至真至誠,才能滅罪增福。沙門在堂上誦經念佛,相公卻在室內大吃大喝。這有什麼功德法益呢?」
小妾轉述此事,顧養謙當場大哭。另外擇日邀請嚴格遵守戒律的高僧,並以嚴肅的態度對待佛事。這是明朝官員屠長卿親眼目睹留下的記載。
解析:修子有心作佛事超度,首要誠心淨意,其次親臨參與,始得仙佛感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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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云:「雖有惡人,齋戒沐浴,可以祀上帝。」所謂「齋」者,齋其心也,所謂「戒」者,戒其誠也。就是說:雖然是惡人,能知悔改,清齋其心,輸誠其意,洗淨其心,也可以拜祖上帝。
所以,敬拜神明,內心必須抱著虔誠之心,外表必須清潔,肅整其容儀之貌,如此虔誠之敬,自有感應也,孔子曰:「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,吾不與祭如不祭」。此即孔子對於致祭神明,都輸誠而敬祭,以教後世之人也。
又世人之敬祭神明,大多數都殺雞宰豬以敬,如此殺生以作祭禮,徒添罪戾,實無拜神之誠意,神明豈敢接納乎?此是世人自貪口腹,藉拜神而殺生。不但自已造成殺孽之罪,聖神亦難堪也。
是故,拜祭神明,僅以清茶,果品、素菜,輸誠奉敬,聖神自能喜而鑒納。所謂:「一瓣心香透九天」則是輸誠禱告之意也。聖神之所鑒納,僅是「意誠」與「香煙」而已,禮物概不接受也。
俗云:「有其誠,則有其神,無其誠,則無其神。」此即「誠則應」也。願世人應了悟此埋,漸漸改善民俗,庶免殺生造孽,亦可減少浪費,以誠感動聖神即應,此實一舉三得也。
開迷易俗-誠則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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