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《聊齋誌異》
新城王大司馬,家裡有管家僕人,很是富有。一天,他忽然夢見一個人進來對他說:「你欠我四十千錢,現在應該還我了。」他驚訝地詢問緣故,那人也不回答,徑直向裡屋走去。
他一下子醒來,妻子正好生了一個男孩。他知道這孩子是來要前生的帳的,就拿出四十千錢單獨放在一個房間。凡是孩子的一切衣食、醫藥費用,都從這四十千錢裡開支。
過了三四年的功夫,看看那四十千錢只剩七百了。這天,奶娘正抱著孩子在一邊玩耍,王大司馬便叫過孩子來,對孩子說:「四十千快用完了,你該走了。」
話剛說完,小孩的臉色就變了,接著頭向後一仰就瞪了眼,摸了摸鼻子,已經沒氣了。於是就把剩下的錢買了治喪的物件,把小孩埋了。
這件事,欠帳的人可以引以為戒。從前曾有個老來無子的人,詢問高僧這是為什麼?
高僧回答說:「你不欠人家的債,人家也不欠你的債,哪能得孩子?」
所以說:生好孩子是來報恩的;生壞孩子,是來討帳的。生死由命,生了孩子的不要過於歡喜,孩子死了也不要過於悲哀。
※ ※ ※
語云:「無恩無怨,不成眷屬」。因此,組成此一家庭,每一分子必有因緣所在,不論是討債投生為子女,或者償恩來為夫妻,必要成其組成親眷的關鍵動力,即是互相有直接欠債或因緣。
吾淺作說明,譬如此一家庭組成是為父、母、子、女各一人,此四人之因緣,有可能是父母成為親眷之主因,而子或女有可能各自與父或母有直接因緣,也有可能一位與父母有其因緣,而另一位卻是由與單一父或母具其恩債之因緣,因而組成家庭眷屬的現象。
因果命程定論-第五章 家運之共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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