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上道祖 降
《太上感應篇》云:「助人為非」,「非」,乃指不正當、違法或為非作歹之事。
紅塵俗世之間,最要不得之事便是助人為惡,亦所謂「助紂為虐」是也。中國古代之商朝,到了紂王時代乃是出了名的暴君,紂王之昏庸無道,因為此時各種酷刑之刑器層出不窮,殘忍程度亦實在令人不堪入目,後人便將幫助他人為惡,稱之為「助紂為虐」,也就是幫助惡人而傷害善良之意思。
自古以來,不乏官員或政客明知惡商所進行的工程有瑕疵,並且經常性的偷工減料,置萬民安危於不顧,就因為包庇惡劣商人,可以讓自己獲得為數可觀之賄賂禮金,而美其名為禮數。其中更有不少良心受到貪欲所蒙蔽之政客,打從心裡只認識財利,甚而違背道德及良心,因此經常性接受賄賂,不斷包庇惡商劣行事件;若是未出差錯時,也就相安無事,一旦有突發狀況產生時,將連累無數蒼生之生命財產,甚至於遭受到無情之荼毒與損毀。
有些愚昧人明明知道自己身邊的親友有許多行徑不該,卻未能予以勸誡,更未予以善導,反而是盡其可能的代替掩飾,甚至於從中協助犯罪;社會上亦有不少觀念偏差者,就因為一句話的忠言逆耳而不中意聽,便邀夥伴將對方無情的傷害,這些助陣者便是「助紂為虐」。凡此種種,嚴重犯法者,依陽間法律而論,觸法則要受到監禁,依因果而論,更有大小不一之惡業果報;若是嚴重犯法者,必受幽冥之剁手、截腳的地獄苦刑。
曾經有一位忠瞞,明明知道假結婚是一種犯罪的行為,因貪圖少許的利益,乃進行國際假結婚,實際上卻是將女子送入火坑賣淫;可惡的是忠瞞的假結婚對象,根本不知道自己將要被送入火坑,一度誤以為自己將要與新婚夫婿過著幸福、美滿的日子,怎知是夢碎又心碎,後來慶幸在某個因緣際會下,女子被救出火坑,並且將一干罪犯移送法辦。論起忠瞞這種「助紂為虐」的罪惡,依照冥律則必須判入「火燒地獄」受盡種種苦刑,輪迴之間,乃因為自己幫助惡人將無辜女子推入火坑,使得少女之身心遭受甚深之污辱與傷害,身心猶如遭受烈火焚燒般之痛苦一樣,自己則生生世世必受身心煎熬的痛苦,直至業報盡。
身為律師者,代人訴訟,明明知道自己的委託人是一名造惡甚深的人,其行徑乃是無可饒恕的,其行為是一種謀略性犯罪,卻仍然接受其委託,想盡辦法為其辯護,更在字裡行間為其脫罪;像這樣的人「助紂為虐」,實在是最受世間人所唾棄的,將受到「拔舌地獄」之冥罰,近則報應落在自己身上,遠則惡報落在兒孫身上,將能見到自己或兒孫遭受惡人之陷害或傷害的情形。
奉勸眾生莫貪財利而包庇不法,莫明知不該為卻又協助犯罪。如此惡劣行徑,將使自己永遠處於遭受要脅的無奈當中,使自己罪上加罪,進而有遭受合作夥伴給予滅口之虞;因為對方謀略計劃之目的已然達成,自己則同時失去利用價值,繼續留著就是別人之禍患,所以自己很快的將遭受到夥伴的滅口。願眾生切莫明知不當行為而為之,切莫助他人造作不法之事,才能永保人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。
消災延壽錄-第三十六章 助人為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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