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見《宋史。張乖崖傳》
張乖崖是宋朝的一位清官,他最恨貪贓枉法的壞人。他擔任任崇陽縣令的時候,有一天突然去查庫房,看見一個小吏慌慌張張地走出來,馬上就喝令他站住,叫左右的隨從在他身上一搜,發現他偷了庫的一文錢,藏在頭巾裏。
再一清庫房,發現被盜庫銀不少。張乖崖下令重罰,那釔吏不服,大聲嚷道:「我只偷了一文錢,算什麼大罪?」
張乖崖說:「國家派你守倉庫,是為了防盜,你倒自己偷起來了。倉庫失盜不少錢,多半與你有關,因為你只要有機會,一文錢也不放過嘛!」吩咐把這子吏殺掉。
批文上寫道:「一日一錢,千日千錢,繩鋸木斷,水滴石穿!」經過他的惡懲,崇陽縣貪污、偷盜國家財產之風被剎住了,境內治安大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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慾海深淵深難填,無邊禍害禍長遠。慾念生,貪心起,貪得無厭,罪業根源,永無止息,所以「貪」乃無形之毒,「貪」乃無形之殺手也。
世人愚昧,生活中侵蝕於毒害之中而不自知,更不知天之降人也,亦有其衣食之定,何來之貪呢?這就是心毒之所延害者也。
貪於錢財,為官者利用職權,無所不為,身敗名裂,因貪瀆而陷囹圄,於私貪財,歹念必生,或設計陷害,或用計謀奪取,除傷人而外,而傷己品德。
貪名者,旁門左道,走邊門以逞其願,或用不當之手法陷人於不義而取虛名。貪情者,更是色膽包天,違背倫理,違反人情,為達逞淫慾,手段殘忍,世上所見者無不如此。誠不知情為何物?不論何情,應得有適當之疏向,安其所情,這方不違心性也。
甚者,貪得各不合情理之求,弄得己身頭破血流,哀傷遍地,苦難自己,更是令人見之傷心。貪於利者,也必用心機求得自己最佳之生機,這其中就造成了陰險狠毒之手法,以達私心,造成不容同情的悲劇。
哀哉!世態悽涼,不知修以歛性,性歛得心情靈明,則必放下一切,無有所求,社絕貪生,是故當轉「貪」為精進心、猛勇心、正道心,圖謀眾生一切之福祉,更求達成己身之道成,如此即可無業罪,亦可清心矣。
貪為佛戒三毒之首,更得戒慎,使此毒離身而去,不礙道體,何等逍遙。悟勉行之!
蠱-第二章 貪 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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