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

不信因果

  多年前在福建省漳州府,有一吳姓名村之青年,平時不務正業,每日遊手放蕩,非作亂為,莊內之村民,視他為惡虎,故無人敢與他相處,因此他亦無留於莊內之意,就自搬出外莊居住。

  有一天吳村到一間廟寺休息,看廟內,參拜之人士甚多,且樂捐金箱內,集滿樂捐錢,吳氏見此就想貪,如何能得此錢,最後吳氏想出一良計,就要拜廟內之廟祝為師傅,因廟祝不知吳氏之品行,且經吳氏苦苦哀求,最後也答應收吳氏為徒。

  經過數月,吳氏也能代廟祝之職,有一天,廟祝因有事外出,一切事務全交代吳氏,吳氏大權在手,就開始偷錢的腦筋,從善信樂捐之善事錢,大半數全藏在自己袋中,並歪記公款簿,如此一天過一天。到年終,村內長老,與廟寺會合,到廟會議,並清點公款,因善事金之數目,比往年相差甚多,就問起吳氏,吳氏就很快回答,我吳村,若有貪廟內一分錢,就被五雷擊頂。經他發出誓言,長老與其他之人,也不再追問。

  經過數天,前後並不超過百日,天有不測之風雲,人有旦夕之禍福,報應來臨,天上一片黑雲,五雷交加,正好打在吳村之頭,一命嗚呼,莊內之民,始得了解吳氏貪財亂誓致現報被雷打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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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之有所懼,才會戒慎自己,亦可因而正品正德,一旦無所恐懼,則必放膽而為所欲為,亦因而造罪造業,因因果果也就此產生其相對報應之情形,然而世人最悲哀的是莫過於不信因果所造成,先不論因果報應之事實,就以平時世人生活中之現象來論評,亦可知曉因果之情況是必然之理,像是一物受撞擊,如果其力大,受損傷之情形亦將嚴重,如物受力所撞者輕,其受害一定是輕微的,這如同有因之來,就會有果之生,故怎可不信因果呢?

  人之心不可離開因果之概念,像世間甚多就是擺明不信因果,才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,也因為無所忌憚,故而放膽亂行,像是買賣毒品,其嚴重性會傷及整個社會之命脈,更會因而造成他人性命之損傷,但此等之報應是相當的嚴重,但卻因為貪圖暴利,不管因果之利害,鋌而走險,除了無德失品而外,淪落地府更當受酷刑。

  又像殺人放火是滔天大罪,就偏偏有人不顧因果之報應,憤恨行之,主要就是無因果之觀念、之約束使然,為了洩己身一時之氣,膽大妄為,造成多少家庭的罪過與失怙恃悲情。又使得本來祥和的家庭因而離散,試問此等罪惡,誰能可恕?天人不容。

  又有世間之人為了財利,都不顧一切的使計,或殺人、或取命,總不思及後果之傷害,這種現象世間比比可見。又有男女(不分年齡)為了什麼情愛,一時的執念,或用槍、或用刀,以傷對方性命。這種嚴重的後果,並非了卻性命就可解決的,爾後所牽連的因因果果勢必算個清楚,並不會就此罷了!然而罪最嚴重的莫過於殺夫弒妻罪過,這類因果之牽扯,罪加一等,莫忘了因果關係是相當可怕!世間悲情千萬樣,很難詳述也。

  信因果,非是執迷不悟;不信因果者,才是可怕之徒。世人有多少的罪孽,就是因為不信因果而來,這是相當恐怖之事,因果是事理之當然,並不是故意的偏說,世人須深切的去瞭解,以為敦品勵行的依據,你就可很安然的生活,沒有任何的負擔。勉之!

摘錄自
悲哀世間情-第三十五章 不信因果,離心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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