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

「欲求」與「需要」

  許多事情就是那麼奇怪,本來是你根本不需要的東西,自己卻會像夸父追日一樣去擁有。


  我的一位朋友想買車,當時定下來就是7萬元左右的賽歐。可是不少人告訴他,加2萬可以買奇瑞,加3萬可以買菱帥,加4萬可以買威馳……他拿不定主意了,最後,一咬牙買了輛帕薩特。結果家中餘錢全部用完,日子一下子過得緊巴起來。


  朋友有次對我說:「工作好像就是為了養這輛車。」


  很少有人會拷問一下自己真正的需要是什麼?常常是這樣,房子越大越好,錢越多越好,工作越輕鬆越好,太太越漂亮越好……


  其實,我們的快樂,我們的真正需要都不會隨著慾望而增長,就像大廈的地基,樓造得再高,地基卻永遠只有一塊。


※ ※ ※


  古人言:「貪心不足蛇吞象」,貪欲之存在人心,就如同蛇身雖小,卻能張開大口吞噬一隻如大象般壯硬的物體。


  貪念存在世人身上,卻有時更勝過蛇吞大象之可怕程度,然而人們為何會心起貪念,乃因物質欲過旺之緣故;人心一旦物欲熾盛,便急欲想擁有該心想物質,於是為了得到心中之欲求物品,便愁憂苦惱,乃至有可能興起犯罪行為也在所不惜之可怕心態。但是冷靜思慮之後,通常發現原來自己對於該物質,其實並不是那麼迫切的需要;有時冷靜過後,更能發覺原來自己在往日所欲求之物品,並不是自己真正在生活上必須使用的物品。至於,往昔會對這些物質產生強烈之佔有欲,皆為一時間之迷昧心靈,而產生之虛榮心作祟罷了。


  就好比有一位學生,看到許多人都能夠隨身攜帶著一部筆記型電腦,便覺得能夠擁有就會很威風;因此,自己朝思暮想,急於想擁有一部筆記型電腦,要與別人一樣也能夠每天都隨身攜帶。一旦父母不予購買,從此茶不思飯不想,連見到父母親都覺得非常討厭,於是和父母也就甚少交談;直到某日竊取他人之筆記型電腦,才得意揚揚的回家且開心得不得了。不久被失主所知而報以法律懲處,仍不知自己有錯,直至欲心漸退後,方知原來自己過去之行為是不該的,原來過去所追求的,乃是自己所不需要的。


  一個有廉恥、知禮節的人,雖然心裡產生出對於某些物品想要擁有的欲求思念,雖然想要擁有它,但因本身有自制能力,皆能告誡自己先停止對該物品的熱烈欲求,再看看有無比這東西更好的,然後聽聽所有使用過該物品的人們,是如何訴說對該物品的心得,或許能提早知道,原來該物品並不怎麼好用。也許在冷靜過後,會發現自己原先所熱愛的物品,現在已經沒那麼想要了,還好當初沒有衝動的追隨別人瘋狂搶購,身邊又少了一件浪費物品,真是令人愉悅的事呀!


  當心中減少了一分物質欲求,身心便能更輕鬆,靈神也跟著清明起來,經常都能保持「清心寡欲」的精神與意志力,終身如一,則修行火候日深,所到之處有如活佛示現一般,如此則逍遙有期也。


摘錄自
寶德雜誌第80期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