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

吃了人家的魚,就要給人家辦事。

  兩千多年前,魯國的大臣公儀休,是一嗜魚如命的人。他被提任宰相以後,魯國各地有許多人爭著給公儀休送魚。可是,公儀休卻正眼不看,並命令管事人員不可接受。


  他的弟弟看到那麼多四面八方精選來的活魚都被退了回去,很是可惜,就問他:「哥哥你最喜歡吃魚,現在卻一條也不接受,這是為什麼?」


  公儀休很嚴肅地對弟弟說:「正因為我愛吃魚,所以才不接受這些人送的魚。你以為那幫人是喜歡我、愛護我嗎?不是!他們喜歡的是宰相手中的權力,希望這個權力能偏袒他們、壓制別人,為他們辦事。」


  公儀休接著說:「吃了人家的魚,就要給送魚的人辦事。執法必然有不公正的地方,不公正的事做多了,天長日久哪能瞞得住他人?宰相的官位就會被人撤掉。到那時,不管我多想吃魚,他們也不會給我送來了,我也沒有薪俸買魚了。如今不接受他們的魚,公公正正地辦事,才能長遠地吃魚,靠人不如靠己呀!」


  有一次,一個不知名的人偷偷往他家送了一些魚,他無法退回,就把魚掛在家門口,直到幾天后魚變得臭不可聞才把它們扔掉。從那以後,再也沒有人敢給他送魚了。


※ ※ ※


  世人之所以會有沉迷與敗亂,完全都是心有失控,無法把握,致而淪落於利欲之貪戀上,以造成不可收拾之後果。


  俗云:「儉可養廉」。無有廉德廉心,全在於奢華所致,因而沉淪,無法自拔。如本身能儉,能去欲利之誘惑,哪有失廉之來呢?故而當明事之因,以防事之惡果來,然此等之事,世人皆知,但因無以把持,以致於失足而成千古之恨。然每個人當能清白己身,才能自由自在逍遙的生活,不要失廉而失節,使得自己煩惱一生,甚至於父母子女跟著受連累一輩子,這都是因為自己一時之失廉,所導致臭名之來。


  希望在各階層都應如此把正己心,不有貪欲,自可除矣,同時就是一般庶民也是一樣,當以儉來養廉,端正自己之品德,光耀自己,希齊醒悟行之。


摘錄自
方寸當知所安-第七章 心當安於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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