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《五燈會元》
四祖優波鞠多尊者,是吒利國人。又名優波崛多、鄔波鞠多。父親為善意。十七歲時出家,二十歲征得道果。
他到各處行教化,到了摩突羅國,得度的信眾甚多。於是,魔宮震動,魔王波旬恐怕衪的子民減少,故竭盡魔力來危害佛法。
尊者立即進入禪定,細觀魔王之作為。魔王伺機悄悄將瓔珞纏系於尊者的頸上。尊者出定後,取出人狗蛇三屍,化為鮮花編成華鬘,並告訴魔王:「汝與我瓔珞,甚是珍妙。吾有華鬘,以相酬奉。」
魔王大喜,引頸接受,華鬘隨即變為三種臭屍,蟲蛆壞爛。魔王大感厭惡,生大憂惱,用盡神力,也不能把它摘除。
於是,魔王升至六欲天,告訴諸天王,又來到梵王處,請求梵王幫他解免。
梵王告訴魔王:「十力弟子,所作神變,我輩凡陋,何能去之?」
魔王曰:「然則奈何?」
梵王曰:「汝可歸心尊者,即能斷除。」乃吟一偈語,令其回向曰:
「若因地倒,還因地起;離地求起,終無其理。」
魔王接受教誨,隨即離開天宮,向優波鞠多尊者頂禮其足,深表哀痛懺悔。
尊者曰:「汝自今去,於如來正法,更不作嬈害否?」
魔王道:「我誓回向佛道,永斷不善。」
尊者曰:「若然者,汝可口自唱言:皈依三寶。」
魔王合掌三唱,華鬘自除,乃歡喜踴躍,向尊者行禮,並吟一偈語道:
「稽首三昧尊,十力聖弟子。我今願回向,勿令有劣弱。」
優波鞠多尊者在世教化眾生,證果最多。他每度一人,就置一竹籌於石室,石室長十八肘,寬十二肘,竹籌充滿其間。
最後有一長者子,名曰香眾,前來禮拜尊者,志求出家。
尊者問:「汝身出家,心出家?」
香眾答道:「我來出家,非為身心。」
尊者問:「不為身心,復誰出家?」
香眾答道:「夫出家者,無我我故。無我我故,即心不生滅;心不生滅,即是常道。諸佛亦常心無形相,其體亦然。」
尊者道:「汝當大悟,心自通達。宜皈依佛法僧,接續聖種,昌盛我教。」隨即為香眾剃度,授具足戒。並告訴香眾:「汝父曾夢金日而生汝,可名提多迦。」
又曰:「如來以正法眼藏,次第傳授,以至於我。今復付汝,聽我偈言。」
「心自本來心,本心非有法。有法有本心,非心非本法。」
語畢,尊者躍入虛空,現十八般變化,回到法座,跏趺而逝。
提多迦以室內竹籌焚化尊師軀體,收集舍利建塔供養。即平王三十年庚子歲也。
※ ※ ※
所謂「二執」,即為我執、法執。此二執是為阻障修子生起智慧最大阻力。
人有通病,以自我為中心,習以為常,故執我為真(實則此我是假)。常習於經藏論典,自以為有所得,故執其為妙諦真理,此即法執。若有誤謬而偏歧,將更是使修子無智慧之最大魔障。
「我」是施設之名相,藉予眾生之認識區別而已。禪云:「我是誰!誰是我?」法教在各宗意旨權宜說教,以利進入深層教法之開悟—智慧圓明。正如眾生在人生過程中,必要先有啟蒙之教育,使之認識文字而能應用,才能在以後人生中探索更深層的奧秘。所以在此啟蒙之中,若執於其時所知,必將障礙未來更大發展。
我宗教法雖曰名相繁多,但萬法唯識,因此破執生慧,是為我宗修子必修之課程,切莫以為文字述論去執而已,易如反掌,但執在心中,不但自己不知,縱然旁人勸勉點化,還可能嗤之以鼻。故修子此執識切要謹慎(此乃唯心宗之所以要著作《去執經》之緣故)。
摘錄自彌勒法本之顯密戒三部寶典 廿一、二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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