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7日 星期一

立志做大事,不可做大官

  民國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,當時國家的非常大總統孫文應邀至廣州嶺南大學,對學生做專題演講,題目為「學生要立志做大事,不可做大官。」

  講詞中提到:「簡單地說,古今人物之名望的高大,不是在他所做的官大,是在他所做的事業成功。如果一件事業能夠成功,便能夠享大名。所以我勸諸君立志,是要做大事,不要做大官。」


  做大事是一回事,做大官又是另一回事。有人說:「等我做了大官之後再去做大事,豈不是兩全其美?」但事實是,所做的官位永遠嫌不夠大,即使官升到無可再升,還是想永久保持權位。就這樣,大官永遠當不夠,大事永遠做不成。


  孫文說:「要做大事,不要做大官。」這是從「立志」上來說的,換言之,他希望嶺南大學的學生能夠立志做大事,不要立志做大官,並沒有反對做大官的意思。對於曾國藩所說的「凡人望子孫為大官,余不願為大官」,也應該從這個角度來理解。


  孟子說:「仁義忠信,樂善不倦,此天爵也;公卿大夫,此人爵也。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。」讀書明理,這是「天爵」,是精神上的做大官,是別人怎樣也奪不走的爵位;加官晉爵,這是「人爵」,不過是現實上的做大官,隨時有下台的危機。在任何時代,可以沒有「人爵」,但都不能沒有「天爵」,兩者的輕重緩急,由此可見。


  清代的鄭板橋在五十二歲時才有了一個兒子,他說:「余五十二歲始得一子,豈有不愛之理,然愛之必以其道。」又說:「夫讀書中舉中進士做官,此是小事。第一要明理,做個好人。」換句話說,他愛兒子的方法,是敎育他成為一個好人,而不是教育他做大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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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功,是很具語惑之字眼,然而,怎樣方屬成功?經商企業賺大錢,住華屋洋房、坐進口轎車,或納妾藏嬌,一食萬金,這只為個人製造了財富享樂。讀書寫文章,能月旦人物,評論天下,這也只為自己製造才子名聲,如果在精神上得不到平衡,在情操上不完整,在道德上沒有進步,在修養上無所增益,這種人,不能算是成功之者。


  居在崇高職位上,坐享權勢名望,卻不能把主管事務做好,有效為人群社會大眾謀取福祉,或竟是自私自利,如此之人也不算成功者。


  人生真正成功者,我們認為應是盡倫與盡分,倫者倫理,分者本分,前者包括個人對家庭社會與對國家之倫理要哲,後者乃指個人與家庭在社會與在國家應盡之本份,再具體詳明些,就是個人在家庭,應善其家庭一份子之責任。在社會,應善盡其公民一份子之責任。在國家,應善盡其國民一份子之責任,將自己之才智能力完全貢獻出來,做到恰如其份,即稱成功者,不一定是獲取權勢、地位和財富,才算是成功。


  試舉例說之!有一成功之年輕人,早年輕步成功之途,故而得意息形,那時於台灣台北之際,是人們心目中之偶像,住華屋,進口車伴美女,進出酒家一擲萬金毫無吝嗇,當時誰又不說他是位年輕有為成功企業家,在美國玩古董字畫,保鏢隨侍,應有具全,何等風光。可是暴風無全日,曾不幾時,竟官司纏身,連其父母在美國亦被驅逐出境,所到之處,藏頭縮尾,東躲西逃,竟無棲身之地,其所以暴起暴落,跌敗至此,一句話,未能盡倫盡份。天下事,僥倖於一時者常有,事事永遠都想以投機取巧態度處之而不敗者,絕無僅有也,越奸越巧越了,是之。


  世上有誰不希望成功,可是,有前車之鑑,想前人看自己,至少在追求成功之同時,必定問問自己,對家庭、社會、國家民族所做貢獻多寡?是否與本身才能成比例 ]?若是乃成功之者,所謂,有一分熱,放一分光;有一分光,就照一分亮,能夠如此,不論地位如何尊卑,也就無忝所生也。


聖言真理-成功之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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