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6日 星期一

業的定律

  《腎愚因緣經》上記載:「有一次,波斯匿王率領大軍經過佛陀講經說法的道場,聽到一位出家師父誦陀項禮。」

  波斯匿王向佛陀說:「假如您能夠請那位誦經的師父出來,讓我們相會面,我願意布施十萬文錢!」


  佛陀回合:「您應當先布十萬文錢,然後才可以請那位誦經的師父來和您相見。否則,等您看到那位師父以後,您就一定不會出錢了。


  波斯匿王聽了佛陀這麼說,他只好先布施了十萬文錢供養僧寶。可是當他看見到那位師父的相貌以後,他心裡覺得很後悔,沒有想到聲音清脆宏亮的那位師父,居然是一位個子長得這麼矮小,而且面貌很不好看的人。


  他問佛陀這是什麼緣故,佛陀說:」從前有一位名叫迦葉佛的聖人,當他圓寂以後,國王為這位聖人蓋了一座很大的塔。「國王命令四位大臣監工,可是其中一位大臣很賴散。國王就責備他。那位大臣很氣憤地說:」這座塔太大了,何時才能完工呢?」可是等到完工後,他看到塔尖很莊嚴,就布施了一個寶鈴在塔上。


  因為他的懶散和隨便發怨言,所以五百世中,身材都很矮小。又因為他掛了一個寶鈴在塔上,所以五百世中,聲音都非常寵亮而且悅耳。由此可知,我們要明哲保身,則不可隨便批評別人或某件善事,也不要嘮嘮叨叨常發怨言,以免自食惡果。


  我們的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造了不同的善惡業,就會各受不同的果報和苦樂。例如有的人很有錢,可是嘴巴難看,這是因為他前生雖然布施修福,可是常犯口過常說肮髒的話。


  我們不但不可以說粗魯和損人的話語,甚至連憎恨的念頭也不可有,因為心裡一有了憎恨和怨氣,就會起煩惱,而使得身心不自在,並且影響到人際關系。


  所以古人說:沒有憎恨的清淨心,才是完美永恆的。


※ ※ ※

  
  每一種有意願的行為,都會產生果報。因產生了果,果則展現了一個人前世所種下的因,而一個人在今世的生活情況、容顏、壽命、健康、性別、智慧等等都是果報的展現。例如有的人視力比較好,有的人天生有色盲;有的人六、七十歲,依然耳聰目明,有的人五十多歲就耳背重聽,此皆是一個人的果報關係。


  因果業力有因果業力的定律,它確保所造的業依其善惡而帶來相符的果報,就像一個人在山谷中吶喊,吶喊聲愈大,回音就愈大,吶喊聲愈小,回音就愈小;音頻高亢,回音就高亢,音頻低沉,回音就低沉。


  一般而言,業的定律可概分如下:


  一、一切眾生都是業的所有者:業是所有眾生自己的遺產、財富,眾生是自己所造之業的主人。猶如撒在自己田裡的種子,不會在別人的田裡發芽長大一樣。


  二、一切眾生都是業的繼承者:眾生是業的繼承人,每個人所造之業,最終是由自己來繼承、自己來承擔。例如一位女子生來相貌不佳,但這並不是她母親的過錯,因為每位母親都希望自己的女兒長得天生麗質。然而為何她會長得醜陋?因為業!造了業,因緣成熟就必須承受,這是業的定律。


  三、一切眾生都是以業為起源:業是眾生的起源、根源,生命是由業帶來的。


  四、一切眾生都是以業為親屬:業是眾生的親戚眷屬。


  五、一切眾生都是以業為皈依處:業是眾生的皈依處、依止處。無論眾生所造的是善的或惡的業,都將是這些業的承受者。


  一個人若是造下不善業,他就要承受由此帶來的苦果。一個人若是造下善業,他也將會享受由此帶來的善報。俗語說: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」種下苦瓜,收成的也是苦瓜;種下西瓜,收成的也是西瓜。不可能種苦瓜收成西瓜,也不可能種西瓜收成苦瓜,更不可能種瓜卻長出橘子。


  瞭解業的定律後,就要明白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體驗到不好的果報時,要敢於承擔,甘於承受,不要推卸責任給別人或外在的事物。


虛原雜誌247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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