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

文以涵養

  奧利佛˙霍米斯是二十世紀初美國著名的法官,其法學素養無人可以企及,但仍孜孜不倦,勤學苦讀,經常可以看到他安靜地坐在一旁展讀群藉。

  在他九十多歲時,生了一場幾乎要他老命的重病,朋友連忙去探望他,到了病床時,只見霍米斯仍坐著身子讀書,眼尖的朋友看到他手捧的正是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作品。


  「您老這麼大的年紀,現在又在病中,難道不能暫時放下書本嗎?」


  朋友的口氣有點指責。


  只見這位權高位重的大法官,神采奕奕地回答道:「我正在準備一生中的最後一場考試。」


※ ※ ※


  吾以此題是為何意?以現代白話講,意即「三日不看書,面目可憎」。


  文字之奧妙,乃在可以表達人意,更可以解釋事物。因此從編集之書冊中可以用同樣的字,不同的排列而形成不同的意義(簡而言之,認識文字的意義及運用即是顯現自身之智慧)。


  文字既是可以解釋事物,當然,就是使閱者有所得而充實內涵,亦即從書中增益自身之見識,進而使自身可以廣泛運用此見聞,而使言行有所見地,亦即言必中肯,不致言之無物貽笑大方。因而眾生在接觸鸞門善書中,即可依諸天佛聖之珠璣訓文而增深自己善知識,啟發善根,進而學習領悟,終致有所得。


  此即文以增識,發之於外,即是智慧言行,內則因文字之啟發自身良知之學習,循規蹈矩不敢踰越,乃成有德之人。此為涵養自身,莫怪近代有識之士大聲疾呼「三日不看書,面目可憎」,甚願眾生細研。


拱衡雜誌第254期-述論:文以涵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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