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13日 星期日

照例辦

  歸安縣費公,從縣官起家,做官至臬司(省司法廳長),稟性公正廉潔,不接受私下的拜謁。掌握司法之大權,遇事執法,無所委曲,老而無子。


  退休後,反思自己宦海幾十年,始終保持清白氣節,為什麼會得絕嗣之報呢?他就寫了一份疏表,去城隍廟自訴。


  當夜夢見城隍差人來請,到了大殿,見城隍親自走下臺階迎接,賓主坐定,對費公說:「見到公的訴詞,頗有悻悻然不滿之意。所以特請公來加以說明。


  公不愛錢,不徇私情,這種心情確實可以昭然對天。但是公專司法權柄多年,平日你是依據什麼原則,來上尊皇恩、下護百姓的呢?願聽賜教。」


  費公說:「沒有別的,只有凡事處處照例辦就是了!」


  城隍笑著說:「公之所以無子,就錯在這照例辦三個字上!」


  費公聽了感到驚異,說:「這麼說來,律例不能用嗎?」


  城隍神說:「不然,公是儒者,難道沒有聽說過 『律設大法,禮順人情?(語出《漢書卓茂傳》)嗎?愚民百姓無知,誤陷法網,如果事事都照律例辦,百姓怎麼受得了?公總掌司法大權,能擔保下屬的各州縣的案子沒有錯判的嗎?


  何況又太過自信,所理案件中有些疑惑而相類似的,都以自己的見解加以決斷,其中難道沒有無辜被殺的嗎?依據古聖旨,托罪有疑點者,應當從輕,似乎不應照例辦吧。


  水清則無魚,這是你所自作,不應該責怪天道不公!」


  費公聽了之後,沉默無言,頗感自悔。城隍又安慰說:「公生平一向清廉,公正,梗直,將來還要一道和我作官共事,享受一方的祭祀哩!何必為子孫事耽耿耿於懷!」說完城隍命吏役送費公回府。


  費公夢醒之後,也就不想求子之事了,認侄兒作了自己的後嗣。


  臨終時,費公見床前隱約有幾個冤鬼影子。他大聲叱問,他們陳述說:費公在某省任臬台時,有匪犯六人,罪不當死,是費公執法定罪判死刑的。


  費公自己知道陽壽已盡,就命侍者拿來衣冠,穿著正齊,盍然而逝。後來流傳說,他當了某郡的城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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