兇手漏網,死者含冤
餘某在衙門中資歷很老,負責刑律四十多年。後來患病,在瀕臨死亡的時候,恍惚中好像有厲鬼作怪。餘某感慨地說:「我一生存心忠厚,不敢胡亂殺一個人,這鬼為什麼來呢?」
夜裡他夢到好幾個渾身是血的人哭道:「你只知道刻毒嚴酷能積怨,卻不知道沒有公道也能積怨。那些孤單孱弱的人,淒慘地被人殺害,死的時候痛苦不堪。孤魂飲淚,含恨九泉,只希望兇手被處死,才能得申積恨。
而你只見到活著的人可憐,沒看到死了的人的可悲。舞文弄墨,想方設法開脫。於是使兇手漏網,死者含冤。你設身處地想一下,如果你無緣無故地被人屠殺,魂魄有知,看到判這個案子的人改重傷為輕傷,改多傷為少傷,改理曲為理直,改有心為無心,使你切齒的仇人輕易地逃脫,仍然橫行於世上,你是感激呢還是怨恨呢?
你不這麼想,反而欣欣然以放縱惡人作為陰間功德。那些冤死的人,不仇恨你又仇恨誰?」
餘某驚恐而醒,把夢中的事告訴了兒子,打自己的耳光說:「我真糊塗!」還沒躺穩便死了。
※ ※ ※
經文:凌孤逼寡,棄法受賂,以直為曲,以曲為直。
注:法者,朝廷以之懲惡罰罪,官司以之平反是非。若棄法受賂,則出一重囚而受害者含冤,殺一無辜而枉死者叫屈。曲直顛倒,得罪鬼神,真不知其死所也。
譯文
注:法律是朝廷用來懲罰惡人和犯罪的人的根據,是打官司時用來分辯是非的准繩。如果不顧法律,接受賄賂,那麼開脫一個重刑犯人,則受害的人含有冤屈,殺害一個無辜的人,則被殺死的人呼冤叫屈。顛倒了是非屈直,得罪了冤鬼和神明,確實不知道這種人將死於何地。
分析
從「棄法受賂」,一直到「見殺加怒」,都是就官員審問刑案上面來說的。凡是衙役或是書辦,也包括在內,並非專指法官而已。太上說「曲直輕重」,首先就說到「棄法受賂」;因為「曲直輕重」自然會有它一定依循的法則;而其惟一的目的,就是想要得錢;所以才會任意的接受,賄賂之人所請求的條件,而顛倒了法律規定;若是法官、衙役或是書辦,枉顧了法律的規定,竟敢拋棄法律,僅憑自己的好惡,來判定人犯的死生,那麼人民將不知道如何是好,而且會不知所措;難道他們沒想到,這樣做的話,一定會弄得天怒人怨,而且自己也必定會遭到奇禍啊!
太上感應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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