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覺懷璉和尚住阿育王山廣利寺時,有兩個僧人為了分配財物而爭執不已,主事僧無法決斷。大覺禪師便將那兩個僧人叫來,當面指責道:
從前包公任開封知府時,有個百姓自己前來說:「某人曾以白銀百兩寄放我家。現在該人已死了。今將此百兩白銀歸還,該人之子卻不肯接受。請包大人召來該人之子,將銀子歸還給他。」
包公歎息此事非同尋常,當即將該人之子召喚前來,該人之子卻推辭說:「先父活著時,並未說過將銀子存放在別的人家。」
他們二人相互堅決推辭了許久。包公不得已,只得將這筆銀子交給城內寺院道觀舉辨法事為死者祈福,以超度亡魂。
大覺禪師說:「我親眼目睹了這件事。他們二人本是世俗塵勞之輩,尚且能夠輕視錢財,尊崇道義,有如此的表現!你們是佛門弟子,卻這樣爭奪財物,不識廉恥!」
於是依照禪寺法規,將此二人逐出寺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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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財雖是身外之物,然而三歲小孩也都知道金錢可用,是在生活中不可或缺之物。但是如何方能取得錢財?俗云: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」因此錢財是必須在正道之下方能取得,但有者卻不循正途,而在金錢誘惑下造諸罪過,最後受到惡報。
修行者在人世間生活,亦需要錢財維持生活,或需要錢財以為成事之重要條件,因此修行者亦必須面對錢財之問題。但是修行者若是貪圖非份,為了滿足私欲,即可能以修行之名歛財,如宮堂主事者假藉神意取得信眾之佈施卻用在個人生活的享受,如此即成為修行的一大障礙,因為貪毒難化,根性痴迷,只有沉淪,不能提昇,更奢言帶領同修或信眾同登聖域!
修道子應知,錢財的獲得即是福報之所化,而福報之來由即是修福而得,若不修福即無福報,若無福報即錢財之獲得亦難也!若有福報,即錢財要來擋也擋不住,世上之有錢人應大數有如此的體驗。然而若無福報之修持而強求錢財即成為障礙,修道子若陷入如此之強求中,即是不知道理,是謂「理障」,因此修道子應有「修福得福」之認知,方不有妄求之愚行。
修行的最終目的乃是達到究竟之圓滿,因此對於人間錢財的看待也僅是一時的暫有暫用,必須看淡!修子不但不為財利所誘,反而更加善用錢財以行道。尚且世人宜知,就算擁有世間一切財富,到最後仍是一場空;無常一到,萬般帶不去,倒底哪一樣是可以打包隨身帶去的呢?若不是,空留財富又有何用?古人有云:「留財不如留德。」,子孫爭奪遺產時有所聞,如此財利障礙延及下代,應非好事!因此修道子若財利有餘,當用在於利益社會或廣施濟苦,以圓滿人世之道!
修之障-第六章 財利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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