蓮生/文
大陸「天寧寺」的牆壁上,有一記事,講到郭印的女兒「郭引鳳」遍歷了十八個地獄的情況,她特別提到其中有一個地獄,竟然是「嬰靈地獄」。
郭引鳳看見的情況是:
有位冥王坐在殿上,大殿的下方,則有數百名婦女,依序排列的站著,一群很小很小的嬰兒孩童,抱著她們的腿大哭號叫:「還我命來!還我命來!」
嬰兒有的大咬母親的腳!
有的咬鼻子!
有的咬乳頭!
這些婦女,有的是因為女兒生多了,就把女嬰溺死;有的因為家裡貧窮,生了孩子養不起而殺掉;有的是因為妻子妒忌妾有身孕,就把妾腹中的孩子打胎墮掉;有的是因為懷了私胎,於是就把胎兒毒死弄死拿掉;也有的是因為爭執打鬥,觸動了胎氣而使胎兒流產;有的是因為討厭孩子啼哭,毆打或丟摔孩子,致使孩子死亡;有的是因為照顧孩子不謹慎,而使孩子死於非命。…
冥王都一一加以登錄。
每一位婦女都被戴上了枷鎖,面容憔悴,身體痛苦不堪,被送往各獄受苦。
「郭引鳳」返回陽間,就把「嬰靈地獄」情況告知父親郭印,郭印就把這件事,刻寫在天寧寺的牆壁上,警惕後人。
我個人認為:人的身體是非常尊貴的,人身難得今已得,真是萬幸。
尤其人剛出生,有的天神慶賀,鬼神慶生,司命之神算定,可以說相當榮耀尊崇。
而這位小兒剛剛出生,並沒有虧欠父母什麼?但是有狠心的父母,竟然敢把嬰兒殺掉。
還有與人淫奔的女子,懷孕之後就墮胎,連連墮胎很多個,這種墮胎的行為就是殺人,簡直連禽獸都不如。
至於有人因為家中貧窮,而厭惡孩子生太多,就在孩子剛出生就溺殺,或是在未出生時候就墮胎,這些都是殺人罪業。
佛教要我們愛惜物命,要戒殺放生,況且是自己的兒女骨肉。
善光佛對我說:
「兒女不孝父母,自然會有天律來責罰誅戮,兒女無罪而父母卻殺掉兒女,這就等於殺天下清白的人!而且父母欲殺兒女,為何不節制自己的慾望呢?竟然敢殺人而不顧天理。今世像這種人,實在太多了、太多了,我看在酆都城中受罪的人,有很多人全犯了這個罪,因此盼世人要急急的省悟,不要使自己加速的遭到天譴啊!」
(善光佛即文昌帝君)
在台灣,我記得「嬰靈事件」鬧得很大,曾經有弟子專程來問我這件事。
「嬰靈事件」的起因是,有人利用嬰靈,主張「嬰靈供養」,收取費用,且恐嚇墮胎婦女,若不供養嬰靈,會招來很多疾病災厄。
反對「嬰靈供養」的佛教徒說,嬰靈子虛烏有,曲解佛典不足為憑,且有恐嚇詐騙錢財的嫌疑!
於是,雙方大戰。
我則如此認為:
殺死嬰兒墮胎確確實實傷天害理,是殺人罪,我是堅決反對墮胎。
嬰靈實有,我也看見過。
供嬰靈牌位,誦經、念佛、持往生咒、迴向,我都贊成這樣子做!這如同供祖先牌位一樣的道理。
然而有一句話我要聲明,收費要合理化,就算做功德,給人免費也可以!
同樣的,不要以為有「嬰靈供養」就放心了,大家全毫無顧忌的墮胎了。「嬰靈供養」是警惕世人,嬰兒也有靈命,不可輕忽!
盧勝彥文集第153冊《讓陽光照進來》天寧寺的牆壁上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