蓮生/文
我出生的時候,祖父盧昌早已過世。
後來我由瑤池金母大天尊開了天眼,便看見自己的祖父盧昌,已上昇「天河勝景處」任掌燈使者。
第一次看見祖父:
先看到一盞燈籠,非常亮麗的紅,接著一隻手掌,把紅燈籠高高的掌起。
我喊了一聲:「掌燈。」
於是祖父盧昌便現身了。
祖父教導我-─
他從天宮裏取出一盞非常精緻美麗的小油燈,他添了一點兒的油,點燃了燈芯。
他要我看著燈火。
這燈火好美啊!像天上的星星,然後,燈油漸漸的沒有了,燈芯嘶嘶地叫著,慢慢的,火苗愈來愈小,光明愈來愈弱,最後,燈油燒光,燈芯也燒盡了,火焰熄滅,四周一片黑暗襲來,一切靜寂。
他告訴我:
「這就是生命。」
我答:「我明白。」
「每一個人都明白,但每一個人都容易忘了。」
祖父說:
「電光石火寄此生,蝸牛角上爭何事?」
我問:「祖父要我無爭。」
「不錯」祖父說:「今之世人的通病,是爭名爭利,爭自己的勢力範圍,這是各行各業均是如此。就連宗教也是如此的現象,現代的修行人,對自己本身的身口意漠不關心,倒是對自己的宗教事務關切太過。須知修行人,先以一身是重要的根本,宗教事業全由這根本而出,個人的修身是第一條件,可惜的是現代人常常本末顛倒了。」
祖父告訴我:
大廟不代表修行大。
大名不代表修行大。
大宗教事業不代表修行大。
重要的是:「與道合者大。」
修行絕非像現代的出家人那樣,先要建立自己的寺院,建立自己的叢林,建立種種事業,擴展自己的宗教版圖,將自己忙得團團轉。
修行首先要解決的是橫在我人眼前的生死大事,就是這盞油燈生命的大事。
其次,才是現實生活的度眾生事業,予以合理的處理。修行的人,不可以將眼光注視宗教事業的版圖,卻將自身的修行完全忽略了,實在要及時覺悟。
我感謝祖父的教導。
因此,我這一生,只重視三件事:
一、寫作。
二、修法。
三、弘法。
我創立的真佛宗,非我所有。世界上的雷藏寺,非我所有。世界各地分堂弘法中心,非我所有。包括真佛宗所有宗教事業,也非我所管,非我所有。也就是說,我是修法的根本上師,而一切有形的,皆非我的名下。
因為掌燈使者祖父告訴我:
「生命如油燈,一日一日減少。」
「生命若結束,一切皆無有。」
「就算宗教事業擁有須彌山東西南北四大洲,但自己修行的成績是零分,那又有什麼用呢!仍然避不了六道輪迴啊!一切有形的事業,只是弘法的輔助,畢竟無實質的意義啊!」
我的祖父盧昌問我:
「佛陀的竹林精舍在否?」
「沒有了。」
「佛陀的祇園精舍在否?」
「沒有了。」
祖父掌燈使者說:
「如是,如是,你當弘揚佛祖心印,放棄一切表相。」
盧勝彥文集第146冊《虛空中的孤鳥》掌燈使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