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22日 星期二

凌孤逼寡,棄法受賄

  福建省蒲田縣有個王監生,王監生家境豪富,他依仗權勢橫行鄉里,成為當地的一霸,五里三村幾乎沒人敢惹他。

  在村東,有良田百畝,其中的九十五畝已經屬於王監生,只有五畝屬於一位姓張的老寡婦。


  王監生野心勃勃,要將這百畝良田成方成塊,就事先賄賂買通了莆田縣知縣,然後偽造了一份地契,把張寡婦那五畝良田也據為己有。張寡婦不服,狀告到莆田縣大堂。縣令以偽地契為據,把這五畝良田斷給了王監生。


  張寡婦哭天嚎地,欲訴無門,心中鬱憤難平,每日里堵住王監生家大門,痛罵不止。王監生不堪忍受,用金錢買通了鄰居的一名惡少,乘張寡婦大罵之機,將她打死。


  他又耍弄詭計,使人去通知張寡婦之子張泗強,說他母親暈倒在地。當張泗強跑到母親身邊,王監生事先埋伏下的爪牙一擁而上,將張泗強擒住,異口同聲地說他打死了自己的母親,並將他捆綁起來,交到官府,又指使這些人去作偽證。


  莆田知縣已經成為王監生的黨羽,他們沆瀣一氣,已經幹了不少壞事。如今,他掌握了所謂的證人證據,就更有恃無恐,對張泗強嚴刑拷打、百般折磨,逼供誘供,促其誣認。


  張泗強不勝毒刑,只求早死。於是,他承認了毆殺母親的罪行。莆田知縣立刻將他定成死罪,呈報上司,只待凌遲處死。


  當時的浙閩總魯,是蘇昌先生,蘇先生看了呈文,對此案產生了懷疑。蘇先生認為:張泗強縱然是個不孝逆子,他毆打母親,也只能局限於自己家裡,怎麼可能在大庭廣眾之間、眾目睽睽之下,把生身母親活活打死呢?再者,驗屍報告聲稱,張寡婦被打得遍體鱗傷而死。兒子打死母親,很可能出於一時失手,怎麼可能被打成遍體鱗傷呢?據此,他指令福州、泉州兩位知府聯席重審此案。


  會審在省城福州城隍廟開庭,這是一樁奇案,聞訊前來旁聽的百姓很多,城隍廟被擠得滿滿當當。兩位知府事先聽信了莆田知縣的讒言,本已早有成見,加之張泗強已經供認殺人罪,又有充分的證人證詞,足以認定。審判結果,依然是維持原判,凌遲處死,赫令將張泗強押回死牢。


  張泗強臨出殿門,突然回過頭來,嘶聲吶喊:「城隍爺呀,城隍爺!我們張家母子遭此奇冤大枉,你卻安然靜坐,一點兒反映也沒有!你算個什麼城隍?白吃了莆田百姓的祭祀酒肉!你於心有愧呀!於心何忍?」喊聲未落,城隍廟的西配殿轟隆一聲坍塌下來,頓時塵埃蔽天,一片混亂。


  兩位知府認為:此殿年久失修,粱柱腐朽,倒塌不足為奇,並不介意。喝令衙役將人犯迅速押離現場。


  張泗強被推向殿門,突然,尺殿兩惻的兩個泥胎神將自動奔向門口,以手中的大棍橫叉在殿門之前,阻擋住去路。旁聽的百姓在廟院里騷動喧嘩,呼喊此案必有冤枉。那福、泉兩州知府也嚇得毛骨悚然、渾身打戰,他們不得不答應日後重理此案。


  後來,經過認真的調查重審,王監生僱傭的打手、爪牙、偽證人紛紛落網,由他們的招供中,充分揭示了王監生的明謀、莆田知縣的貪臟枉法。於是,將莆田知縣、王監生繩之以法,論罪抵償。


  無辜受害的張寡婦得以昭雪,良田歸故主,張泗強無罪釋放。從那以後,城隍廟的香火更盛,祭拜者絡繹不絕。


※ ※ ※


  《太上感應篇》云:「凌孤逼寡,棄法受賄。」自古以來,弱勢者經常被世人給忽略掉,並且弱勢者經常遭受到社會上的不公平待遇,孤、苦、無依者原本已經是非常悲慘的事,但卻有人喜歡對這些孤苦人家使盡百般欺侮、挑釁,甚至於作弄,令孤苦人家倍受身心之苦痛,尤其是在內心深處所留下之傷痕更是難以癒合。


  一旦孤苦人家對世間人之觀感有了偏差,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,有時在忍無可忍之際,便會開始大規模的反撲,甚至於一整個村莊多人皆被其所屠殺。當然未必全部以屠殺手段報復,亦有憑自己認真奮鬥之後,登上高官顯位,再回頭對付當初無理欺侮自己的那些人,有時是對整個聚落都不存好感,因此只要該聚落或該欺侮過自己的人,與其他人發生分歧爭執時,則必定會審判給對方對而該員錯,乃至當庭將欺侮過自己的人,予以收押禁見。


  自古至今,只要有勢寡力單者,皆常遭受到強勢者之凌虐逼迫,更甚者有些不肖人喜歡找守寡之婦人麻煩,或是經常性的獻殷勤,軟硬兼施,目的在使寡婦能乖乖就範,任所欲為;有時為達目的不擇手段,強行迷昏而後予以侵犯得逞,乃至珠胎暗結,被告上法庭,仍有各種管道及藉口為自己脫罪;甚而製造寡婦不倫假象,令無辜者陷罪,本身則無罪逍遙在外,如此之人乃人神共憤,災必臨,禍必至,早晚必有報應。


  更有執法者本該謀民之福祉,規劃民生動向,為人民圖繁榮,營造安和樂利之鄉土,豈料是執法之人有時仍知法犯法,將律法置於地上踩踏,視律法如無物,不斷收受惡官及劣等商人之錢財賄賂,買通各路關節,使惡劣行徑得以在合法包庇非法之情形下與日俱增。當然執法者利益也不斷增加,惡劣之輩因為有恃無恐作風更加猖獗,最後導致工程疏失不斷,原本不能放行之土地工程,竟能因為立身其位而唯我獨尊,筆劃之間任我喜歡。


  此輩倚法賣法的執法者,不因時代變遷而有所減少,反而是時代愈進步,貪圖名利、收受賄賂、巧立名目之方式更多更廣,亦有漂白黑錢之手法出現在各階層之執法者。難怪乎!只要天災一來,各地皆能看見禍亂不堪等災劫厄難產生,如此不但影響執法者在人民心目中之神聖地位,並且將來亦必牽動夙累、今生諸業障集結,令其家道中落,自身百病纏身,病苦之難熬,就如同人民身心苦惱痛苦一般,有時連想早些日子自我了斷解脫都不得其力,僅能在生死邊緣飽嚐各種痛苦及無奈,就如同人民處於生死邊緣之無奈苦惱一樣的苦。


  若能各自修改、戒除往昔之偏差行為,發心關懷孤苦弱勢族群、體恤寡婦及鰥夫之苦楚,予以設法改善其等生活環境,代圖謀生之方向,以助改善生活,則能獲福無量,災難消除,而禍去厄退。古聖先賢勉勵執法者云:「身在公門行善最速」,一個良好之政策能造福萬民,一個不貪財利且不包庇惡官、劣商之執法者,乃能還給社會一股清流,當執法者能夠身居正義、護航正法時,自然一切弘法者皆能將法義導歸於正知見,社會便在清新洪流中洗滌往昔污垢,成就吉祥安康之社會,自然福壽無疆。


消災延壽錄-第二十章  凌孤逼寡‧棄法受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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