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不語》
貴陽縣有位洪某,是個美男子。他喬裝打扮成做針綫活的女人,以教女子學刺綉為名,行騙於湖南、貴州兩省,進行奸宿。
湖南長沙有個李秀才,也是個好色之徒。他聘請洪某到家裏家刺綉,准備與他私通。洪某明白李秀才的用意,就對他實話實說:「我和你一樣,也是個須眉男子!」
李秀才聽後,笑着說:「你真是男子嗎?如果真是男子,那就更好了!我常恨北魏的君主進後宮朝見皇太后,發現太后宮裏有兩個美貌的尼姑,就把她們召來寵幸,卻發覺兩人都是男子,於是下令把這兩個假尼姑殺了。這北魏的君主真是個蠢材!他為什麼不把這兩個假尼姑封為龍陽,作為自己的侍從?這樣,不但自己獨得幸臣,而且照顧了太后的面子,不傷她的心。」
洪某聽後非常讚賞,就欣然與他親熱。李秀才對洪某也非常寵愛。
幾年以後,洪某又到了江夏。江夏有個杜某,也是個好色之徒。他把洪某騙到家中,想與這個假女人私通。而洪某卻用對付李秀才的辦法,直截了當地告訴杜某自己是個男子。可是,杜某並不愛男風,竟去報告了官府。官府立刻將洪某逮捕,解送回貴陽原藉,交當地官府處置。
貴州按察使親自檢驗洪某,發現他說話聲音嬌嫩細氣,咽喉部沒有喉結,頭髮長得快要垂地,肌膚細膩光滑,腰圍才一尺三寸。但他的陰部器官卻棱肥肉厚,像個大鮮蘑菇。
據洪供認:他自幼就沒父母,靠鄰居的一位寡婦收留撫養,長大後就與寡婦私通,並且蓄了長髮,纏了足,對外則稱是寡婦旳女兒。後來寡婦死了,他就冒充做針綫活的女人,教人學刺綉。
他十七歲就出門流浪,現在已經二十七歲了。在這十年時間裏,被他誘編奸污過的女子已多得數不清了。按察使又追問被他侮辱的女子的姓名,洪某說:「把我抵罪就足夠了,何必損害那些閨閣的名聲?」
按察使大怒,命人施加重刑。洪某經受不住,才招出了被他奸宿過的女子的姓名。
貴州巡撫主張把洪某流放,按察使認為他妖豔惑眾,傷風敗俗,非斬不可,於是判了個極刑。臨刑的前一天,洪某對監獄的官吏說:「我享盡了人間少有的樂趣,死了也沒有什麼遺憾!然而,按察使也不免要人頭落地!我的罪不過是和奸,蓄髮引誘女子,也不過是行徑奸習,按照國朝的法律,也不至於判死罪。
況且,那些女子與我和奸,都是些暗昧難明的事,盡可以遮蓋一下,以保全這些女子的名聲。但這位按察使非要逼我招供,把這些女子的名字寫在奏章之中,使天下人都知道。還要對這些富貴人家女子一一杖責,使她們雪白似玉的肌膚,受到酷刑。他這種罪惡,比起我來,更是不可饒恕!」
第二天,洪某被綁赴刑場受刑。他指着自己所跪的地方,喊道:「三年之後,那個判我死刑的人,也要在這裏人頭落地!」說罷,竟從容受刑。
三年後,這位貴州按察使果然因事被革職,並在同一個刑場被殺了頭。這時,人們想起了三年前洪某的預見,都感到非常驚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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