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8月27日 星期四

掌燈使者

 

蓮生/文


  我出生的時候,祖父盧昌早已過世。


  後來我由瑤池金母大天尊開了天眼,便看見自己的祖父盧昌,已上昇「天河勝景處」任掌燈使者。


  第一次看見祖父:


  先看到一盞燈籠,非常亮麗的紅,接著一隻手掌,把紅燈籠高高的掌起。


  我喊了一聲:「掌燈。」


  於是祖父盧昌便現身了。


  祖父教導我-


  他從天宮裏取出一盞非常精緻美麗的小油燈,他添了一點兒的油,點燃了燈芯。


  他要我看著燈火。


  這燈火好美啊!像天上的星星,然後,燈油漸漸的沒有了,燈芯嘶嘶地叫著,慢慢的,火苗愈來愈小,光明愈來愈弱,最後,燈油燒光,燈芯也燒盡了,火焰熄滅,四周一片黑暗襲來,一切靜寂。


  他告訴我:


  「這就是生命。」


  我答:「我明白。」


  「每一個人都明白,但每一個人都容易忘了。」


  祖父


  「電光石火寄此生,蝸牛角上爭何事?」


  我問:「祖父要我無爭。」


  「不錯」祖父:「今之世人的通病,是爭名爭利,爭自己的勢力範圍,這是各行各業均是如此。就連宗教也是如此的現象,現代的修行人,對自己本身的身口意漠不關心,倒是對自己的宗教事務關切太過。須知修行人,先以一身是重要的根本,宗教事業全由這根本而出,個人的修身是第一條件,可惜的是現代人常常本末顛倒了。」


  祖父告訴我:


  大廟不代表修行大。


  大名不代表修行大。


  大宗教事業不代表修行大。


  重要的是:「與道合者大。」


  修行非像現代的出家人那樣,先要建立自己的寺院,建立自己的叢林,建立種種事業,擴展自己的宗教版圖,將自己忙得團團轉。


  修行首先要解決的是橫在我人眼前的生死大事,就是這盞油燈生命的大事。


  其次,才是現實生活的度眾生事業,予以合理的處理。修行的人,不可以將眼光注視宗教事業的版圖,卻將自身的修行完全忽略了,實在要及時覺悟。


  我感謝祖父的教導。


  因此,我這一生,只重視三件事:


  一、寫作。


  二、修法。


  三、弘法。


  我創立的真佛宗,非我所有。世界上的雷藏寺,非我所有。世界各地分堂弘法中心,非我所有。包括真佛宗所有宗教事業,也非我所管,非我所有。也就是,我是修法的根本上師,而一切有形的,皆非我的名下。


  因為掌燈使者祖父告訴我:


  「生命如油燈,一日一日減少。」


  「生命若結束,一切皆無有。」


  「就算宗教事業擁有須彌山東西南北四大洲,但自己修行的成績是零分,那又有什麼用呢!仍然避不了六道輪迴啊!一切有形的事業,只是弘法的輔助,畢竟無實質的意義啊!」


  我的祖父盧昌問我:


  「佛陀的竹林精舍在否?」


  「沒有了。」


  「佛陀的祇園精舍在否?」


  「沒有了。」


  祖父掌燈使者


  「如是,如是,你當弘揚佛祖心印,放棄一切表相。」


盧勝文集第146冊《虛空中的孤鳥》掌燈使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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