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稗類鈔》中有這樣一段記載:
宋朝有個名叫蘇掖的常州人,官至州縣監察官。他家中十分有錢,但卻非常吝嗇,常常在置辦田產或房產時,不肯付足對方應得的錢。
有時候,為了少付一分錢,他會與人爭得面紅耳赤。他還最會趁別人困窘危急之時,壓低對方急於出售的房產、地產及其他物品的價格,從而牟取暴利。
有一次,他準備買下一戶破產人家的別墅,竭力壓低房價,為此與對方爭執不休。
他兒子在旁看不下去了,忍不住發話:「爸爸,您還是多給人家一點錢吧!說不定將來哪一天,我們兒孫輩會出於無奈而賣掉這座別墅,希望那時也有人給個好價錢。」
蘇掖聽兒子這麼一說,又吃驚,又羞愧,從此開始有所醒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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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與利乃世人之所欲也,亦是世人之所喜、所得也,然益與利得看其情形而得之,違反良心者不可得也、違反道理者亦不可得之也,否則將因而違滅了道德,造罪造業則必深矣。
如益利過於沉迷或過分,就等於私心過重。私心過重,會因而違背良心而無所不為,故當慎己之心,莫可過於沉墜於私利私益。然一件大功德之形成,全在於放棄一己之私,來成美大眾之益與利,故而益利如能達於眾生身上,就等於成就己身之大無量功德也。
今之社會違背良心良知者甚多,故此項之道德,可說是沒落到無法返回之地步,然大家會說:「人不自私,天誅地滅。」話雖如此,但這裡頭完全已違背良知在說話,是不對的,有錢不但不加濟助他人,更想私利私益,更求再多之錢財,這就錯了,須將此等漸趨敗落之道德,多予省思反之,使得整個社會能同達於美境。
社會道德省思-第二十九章 益利道德省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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