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胡的妻子。指貞節的婦女。
春秋時,魯國有個人叫秋胡,他自幼喪父,母親辛辛苦苦將他撫養成人。到了婚嫁的年齡,母親張羅着給他娶了妻子。娶妻才五天,秋胡就扔下年邁的母親和新婚妻子,到陳國去做官。
自從秋胡離家後,秋胡的妻子辛勤勞作,和婆婆相依為命。幾年時間過去了,一直沒有秋胡的音信。
五年後的一天,秋胡返回家鄉。走在回家的路上,秋胡看到一個漂亮婦人在田裏勞作。
他走到漂亮婦人身邊,用言語跟她表達愛意,那婦人對他不理不睬,秋胡就是不肯死心。他又拿出金子引誘婦人,那婦人正色道:「光天化日的,不要調戲良家婦女。」秋胡實在無法可施,只得訕訕而退。
秋胡回家以後,把金子交給了母親。母親見兒子終於回來了,非常高興,連忙叫媳婦跟兒子相見。媳婦走了進來,秋胡一下子傻了眼,她不是別人,就是自己在路上調戲的漂亮婦人。只因多年未見,兩人已經互不相識。
秋胡妻不勝驚訝,說:「因為要討得女人的歡心,就要把金子給她,這是忘記了自己的母親,做出不孝的事;看見年輕女子,就動了姦邪之心,這是忘記了自己的妻子,玷污了自己的品行!你孝義全無,我實在羞於見你!」
秋胡羞愧難當,呆在當場、秋胡妻說完這番話,迅速跑出家門,縱身跳河自盡。
※ ※ ※
夫「色」之迷人,為害最深,十惡首從,首在夫「淫」。故常善書疊出勸世,是色之不可不戒,每每世人見色而動心,知戒者少。間有無恥之徒,鼠羞之輩,見美色而淫心頓起,或鑽穴以窺,或踰牆而入,竭百計以圖維,遂逞其欲而色心。
然色非能迷人,實人自迷之,苟能操存遏慾於先,何致被色所困,而害於後世?豈不聞「士」也好色,筆硯不理;「農」也好色,耕耘失時;「工」也好色,材藝廢弛;「商」也好色,貿易拋棄。常有豪華子弟,無賴輩徒,或朝暮花街,夜宿柳巷,只圖一時之歡,那計將來禍端?擲霍買笑之金,滿座東南花粉;爭相纏頭之錦,盈肩左右胭脂,誰知銀兩霍盡,人財兩失,終將追悔莫及。卒致魂消魄散,徒增怨恨,頻添九幽孤魂。
是為人者當以圖奮自強,勤儉齊家為職責,故「色」切以達避而戒之,不可不慎矣!
修緣寶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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