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

神父告解

 

  這個故事發生在1910年的葡萄牙:


  一天深夜,當教堂的鐘聲剛剛敲響十二下的時候,神父里維拉正打算上床休息。這時,外面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,神父想,或許是有病人的家屬來請我去做祈禱的吧!於是他趕緊起身,出來打開了門。


  門外站著一個男人,裹在厚厚的大衣裡,頭上的帽子壓得很低,蓋住了他的臉,讓人看不清他的長相。


  這個男人看到神父,立刻壓低了嗓子:「我要告解。」聲音粗魯而急促。雖然已經是深夜了,但神父怎麼能一個前來解的人呢?於是他將來人帶進了自己的辦公室。


  一進辦公室,這個男人立刻:「幾分鐘之前我因為搶劫殺了人。」


  聽到這話,神父非常的驚訝,但很快冷靜下來,嚴肅的問道:「那麼你現在因為自己的錯誤後悔了嗎?」


  「是的,在火車站附近幹這種事實在很愚蠢。我被人看到了,而且通知了員警。」


  「可是你有為你犯下的罪行懺悔嗎?你沒有對此感到不安嗎?」神父驚訝的問道。


  「不,一點也不。」男人的嘴角泛起了詭異的笑容。


  「那麼,我無法赦免你的罪過。」神父告訴他。


  「沒關係,這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必須默不作聲,按照告解的約定,你不能對任何人講出我的罪行,而且我還要把我的手槍和搶到的錢包放在你這裡,稍後我會回來取回這些東西的。就這樣,再見!」完,這個男人便迅速從窗子跳到了花園裡,逃走了。


  神父還沒有從剛才的事情裡回過神來,忽然又有人敲門。神父將手槍和錢包放進辦公桌的抽屜,然後前去打開門,門外站著幾個員警。一個員警告訴神父:「大約一個小時之前,火車站附近有個男子被人殺害了,我們的警犬跟隨兇手的蹤跡來到了這裡。你有什麼可以告訴我們的嗎?」


  神父的臉色蒼白,話也結結巴巴的:「我唯一能的就是我什麼都不知道。」


  「你的表情告訴我你應該知道一些事,你似乎很心虛。」員警道:「我們必須搜你的家。」


  員警很快便從神父的辦公桌裡找到了手槍和錢包。「現在,你有什麼要告訴我們的嗎?」


  神父非常不安,但他還是:「我沒有什麼可的。」


  「那麼,你被捕了,罪名是搶劫和謀殺。」就這樣,里維拉神父很快被控以搶劫殺人罪,並被判處終身監禁。


  六年後,第一次大戰期間,一名受了重傷的士兵被送到了野戰醫院。這名士兵知道自己命不久矣,於是他要求向一名神父告解。告解之後,他叫來了三名軍官並告訴他們,自己就是六年前那宗搶劫殺人案的兇手,並講出了全部的事情經過,這時人們才知道,里維拉神父是為他坐了冤獄。就這樣,在監禁了六年之後,里維拉神父終於被釋放了。


  傾聽教徒的告解並將之做為秘密永遠放在自己心中,這是神父的職責,而就算他所聽到的是一件謀殺案,就算當中有人因此而被冤枉,神父也不能夠說出一切。這樣的職業操守到底是否正確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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