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

禾、麥、豆

 

  有一僧問三角總印禪師:「如何是三寶?」


  師曰:「禾、麥、豆。」


  「學人不會。」


  師曰:「大眾欣然奉持。」


  按照佛教的法,三寶為佛、法、僧。總印禪師卻答:「禾、麥、豆」,意思是,禪僧修持不能離日常生活。如臨濟云:「佛法無用處,只是平常無事,著衣吃飯,屙屎送尿,睏來即卧,愚人笑我,智者知處。」


  僧人不解其意,總印:「大眾喜歡,離不開這三寶。」調了禪宗的「佛法在世間,不離世間覺」的旨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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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世人往往認為「修」甚為其難,其實不明什麼叫「修」,才會生這樣誤解,其實「修」甚為簡單,只要在日常生活裡能恪遵「道德」及三綱五常,正正當當的去面對,實實在在的去施行,這就是修。同時在生活的任何一個細節不越踰規矩,一舉手、一投足都能秉良知而行,這就是修。並不是要在什麼深奧的理論上去研究,或是用什麼形式上去做才叫修,這種觀念是不對的。


  世人也都是因為這種錯誤的觀念,而違背了正常之道,造成無修,造成修無得的情況,應速改正不對的觀念,實實在在的憑心去做就對了,盼世人能知悟勉之。


禪化闡道篇第三輯-


2024年5月1日 星期三

挑撥是非之罪

 

  清朝翰林學士紀曉嵐《微草堂筆記》的記載,舉人王金英


  江寧有一位書生,住宿在某官宦人家的廢花園裡。夜晚讀書的時候,他發現外面有一位女子站在外面看他,跟她打招呼,始終不發一言,而且都是晚上才會出現;是以,書生心想,這個時候出現在窗外的女子,非鬼即狐。


  一個多月之後,書生追問她的身世?她才用筆寫道:「我本是明朝某翰林學士的侍,只因生前巧言令色,善於挑撥離間,搬弄是非,攪得一家骨肉雞犬不寧,甚而反目為仇、情同水火,所以折福而年紀輕輕夭亡。


  死後遭受陰司譴責,除了冥罰之外,還罰我變成啞巴鬼,一直沉淪在鬼道,到現在已經有二百多年了;因此,一直逗留在陰陽界之間。你如果真的可憐我的話,希望藉由這個機緣,請抄寫《金剛經》十部迴向給我,我便可依仗佛力,超苦海去投胎。我將生生世世感念您的大恩大德。」


  書生慨然答應她的要求,並立即抄寫《金剛經》十部迴向給她。迴向功德的那天夜晚,女鬼又翩翩而來,她恭恭敬敬地向書生拜了又拜,然後取筆寫道:「憑借《金剛經》的法力,我得以懺悔前生之過,現已離鬼趣。但因我前生罪孽深重,只能帶著宿業去轉生,還必須轉生為三世的啞女,才能話。」寫罷,作別而去。


※ ※ ※


  人道者,言之綱常,然在天地循環不息中,以人道最難修證也。尤為口德難以圓成。諺曰:「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」應時常心抱善性,以善口為本,辨別是非,認清濁之分,除口舌之爭也。故正如所言,病從口入,禍從口出;言多必失,禮多必詐,可不慎乎!又曰:口乃無涯大海,如龍泉之劍,波濤洶湧,一言不慎飲恨終身,或半語不合導至天翻地覆之地步。


  故規勸世人不能不慎言、戒口,奈何世人能知緘口者稀矣!因此世人立身處世之道,首要當以慎口,惟有默口寡言,終得益也,則論勉言:守口如瓶無禍波,慎言戒口積善德也。蓋人與人相處,避免口舌之爭、言詞相譏、挑撥離間等,故曰:謠言止於智者是也,在紛爭不斷、穢語滿天飛時,能以靜制動,在於靜動中求實,防止小人奸計,化干戈為玉帛,才是智者之表現是也。


僧團分裂之苦惱

 

蓮生/文


  如果以世俗人的眼光來看,釋迦牟尼佛的煩惱是非常多的,佛陀有:


  病苦。


  六師外道的攻訐。釋迦族的滅亡。


  二個緋聞。


  (孫陀利女子的毀謗,戰遮少女的謗佛)


  謠言。


  惡名流布。


  諸多陷阱。


  (火坑、毒飯、刀劍)


  僧團分裂。


  其中,我認為最令佛陀感到「痛心」的事,是「僧團的分裂」。


  後人在評論佛陀的一生之中,最大的打擊是「僧團分裂」事件。


  「僧團分裂」起因於「提婆達多」,是斛飯王之子,阿難尊者之兄,佛陀之從弟。他出家學神通,身具三十相,誦六萬法藏。


  在《十二遊經》中記載:


  「提婆達多,四月七日食時生,身長一丈五尺四寸。具三十相莊嚴。」


  這個人在佛陀的身旁甚久、又親近,後來竟然要爭佛陀領導僧團的地位,想要當佛教的領導人。


  佛陀不從他,提婆達多便煽動僧團裡的僧人五百名,離佛陀的僧團。


  這裡的「五百」僧人,是很多很多的意思,而不是真的只五百人。


  導致「僧團分裂」。


  提婆達多提出「五法宣言」:


  一、糞掃衣。


  二、常乞食。


  三、一坐食。


  四、常露坐。


  五、不受鹽及五味。


  提婆達多主要是攻擊佛陀的「中道」。因為佛陀穿錦衣,受眾生供養,住竹林精舍、給孤獨園的豪宅……。


  僧人受煽動,便跟隨提婆達多而去。


  我們曉得佛教的五逆罪,「殺父」、「殺母」、「殺阿羅漢」、「出佛身血」、「破和合僧」。其中最重的罪,竟然是破和合僧。


  為什麼破和合僧的罪最重?


  答案是:破和合僧,是離間僧人,壞人正法,殺人慧命。


  佛陀認為:


  慧命第一,破和合僧等於壞人正法,殺了無數無數的正法慧命。


  (此罪比殺人更重)



  我個人認為,釋迦牟尼佛的一生,遭受了大風大浪,也可算永無寧日。這個「僧團分裂」的打擊是最大的。


  後人以為:


  「人間本來就是這樣的……。」一種無可奈何的哀嘆!


  然而,在我「明心見性」的人看來,這個打擊,尤其是「僧團分裂」的打擊,釋迦牟尼佛應該是心不動的。


  為什麼?


  因為釋迦牟尼佛在娑婆世界成佛,是早已清楚明白什麼是娑婆世界。因為明白,所以心不動。


  我可以簡單地


  「這麼大的事,也等於沒有什麼事,這樣大家明白否?」


盧勝文集209冊《魔眼》僧團分裂之苦惱


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

夏姬之亂

 

  商代有與紂王一同於酒池肉林中享樂的妲己,而在春秋時代的陳國,則有一名備受爭議的美女夏


  她本是鄭穆公之女,因嫁給陳國的司馬夏御叔,而被稱為「夏」。據在婚前,她與一名青年子蠻有了關係,而令其未成年就早夭。出嫁不久,夏御叔也死了,她竟與當時陳國的君主靈公、臣子孔寧、儀行父私通。


  由於陳靈公以此羞辱夏之子夏徵舒,因而被憤怒的夏徵舒所,並使得孔寧、儀行父兩名大夫出逃。楚莊王便藉機討伐陳國,將夏徵舒處以車裂之刑,另立陳成公為繼任者。


  楚國討伐陳國的夏徵舒時,楚莊王一度想納夏為妾。申公巫臣因而勸諫莊王,召集緒侯是為了討伐夏徵舒的君之罪,倘若現在納夏,則明顯是貪戀她的美色。貪戀美色就是淫亂,淫亂會受到莫大的懲罰。


  此處巫臣引了《尚書.康誥》中的一段話:「惟乃不顯考文王,克明德慎罰,不敢侮鰥寡庸庸,袛袛,威威,顯民,用肇造我區夏,越我一二邦,以修我西土。」意思是:周文王明德慎罰,不欺侮那些鰥夫寡婦孤苦無依之人,任用可用之人,尊敬可敬之人,威懾可威懾之人,並顯示這些道理讓百姓明白,因而上天使小小的周邦興盛起來,得以和友邦共同治理西方。


  他以史事勸諌君主,並對「明德慎罰」加入自己的詮釋,使得力圖問鼎中原的楚莊王打消了納夏的念頭。


  沒想到楚將子反也想娶夏,巫臣也把他給擋了下來。他直言夏是個不吉利的女子,不僅先後剋死子蠻和夏御叔,陳國更因為她差點滅國。於是子反也不要夏了,楚莊王便將夏賜給楚大夫車尹襄老為妾。


  誰知一年後,襄老就死於邲之戰(春秋時代晉楚兩國重要戰役,楚莊王因此戰大敗晉軍,取得霸主之位),襄老的兒子又和繼母夏私通。


  事實上,就連振振有辭、勸諫君王別貪戀美色的巫臣自己,最後也不過夏的魅力,利用出使齊國的機會偕夏私奔,招來滅族之禍。


  只能「美人關」的確難過,夏也因而落得「殺三夫,一君、一子、而亡一國、兩卿矣」的惡名,被歸為與妲己同類的「禍水」之列了。


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

自覺反照

 

  有一位風塵女子向一位森林派元老請教,她想學佛,她之前已經找過好幾位師父問過了,那些師父都一直認定她必須離開風月場所的工作,才可以靜心學佛。


  這次她坦白跟元老:「師父,我知道我是沒辦法戒除我在男人身上貪得無厭的心態,這是我求生的本能,我只會做這個,其他的、我沒有信心可以養活自己,所以請別叫我離開風月場所。」


  元老靜聽後回答:「好,你可以繼續做你喜歡做的事情也可以同時學佛。」


  這女子聽完後非常高興的感謝元老,元老繼續:「但是你要遵守的是保持覺醒,無論你在做什麼。」


  一個星期後女子滿臉苦惱回來見元老:「師父,我發現一件很糟糕的事情,每當我保持覺醒的時侯,無法開口跟男人要錢,如果我要錢的話,就表示我沒有保持覺醒。」


  前幾天,見到幾位一直都捧場的客人,但在我保持覺醒的時候,我的貪念和虛榮心消失了。那些錢對我來,只不過是過眼雲煙,我如果貪圖這些不是很愚昧無知嗎?但是當我失去覺醒狀態的時侯,金錢的誘惑、虛榮的幻象又回來了……。」


  元老回答:「我完全不在乎你貪得無厭,而是你必須做一個決定,你想不想擁有自己的意識,保持覺醒?」


  女子皺起眉頭,又舒緩反復了好幾次,最後她:「我在保持覺醒的時侯覺得自己很自在、很寧靜,沒有煩惱也沒有痛苦,我找回我自己,這個體驗是美好的,得保持永久,我想,那個貪念又恐懼得失的心態並不得我失去意識。」


※ ※ ※


  制苦在先制貪,不貪則無求;無求者,不爭不求;既無爭求,則瞋心不起;若不貪瞋,自無「慢、疑」等邪見,但一切總在「制心」。


  斷苦求樂,總在心得其主,先認識自己主人公,為學佛最初之決定。學佛不是「求佛」,是「求己」,求己只在「制心」。


  煉「此心」如佛不二,制止其三毒,自然發明慧,三毒非慧不能制,能制三毒,即是「發慧」。法中即含有戒,一切「念佛、修密、禪觀」都是法,亦都是戒,總歸是「制心」。


  古人云:「制心一處,無事不辦」。佛一切法,為度一切心;若無一切心,何用一切法。若真明覺之人,於妻財子祿亦不厭棄、亦不貪求;隨緣而取,隨祿而用。正有時,不當作永久想;喪失時,明本來不實,不懊喪依戀,這苦自然而減、自然而滅。


  眾生之所以謂眾生,以有「煩惱障覆」也,煩惱本來不有,只是自生自障,此緣於迷而不覺,故要「學佛」。學佛者,求「覺」也、求「明心見性」也。把「此心」由黑暗轉光明,由煩惱轉清淨,由生死轉涅槃,由糊塗轉大覺,由執著轉自在。


  學佛即以「攝心」為主,則捨自心之外,一切都屬緣助,舉凡研究經論,持名修法等,非屬正文,只是副業。


虛原雜誌2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