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月1日 星期三

夢想的價值

  2002年11月28日,感恩節前3天,芝加哥一位名叫賽尼‧史密斯的中年男子身當地法院遞交了一份訴狀,要求贖回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權利。這樣的訴求在美國社會,應該說十分普通。然而,該案卻引起了軒然大波。

  這起案子的案情十分簡單,它發生在四十年前,當時賽尼‧史密斯六歲,在威靈頓讀一年級。有一天,品行老師瑪麗‧安小姐讓他們各說出一個自己的夢想,全班二十四名同學都非常踴躍,尤其是賽尼,他一口氣說出兩個:一個是擁有自己的一頭小母牛,另一個是去埃及旅行一次。


  可是當瑪麗‧安小姐問到一名叫傑米的男孩時,不知為什麽他竟然一下子沒了夢想。為了讓傑米也擁有夢想,她建議傑米向同學購買一個。


  於是在瑪麗。安小姐的見證下,傑米就用三美分向擁有兩個夢想的賽尼買了一個。由於賽尼當時太想有一頭小牛了,他就讓出第二個夢想——去埃及去旅行。


  四十年過去了,賽尼‧史密斯已人到中年,並且在商界小有成就。四十年來,也去過很多地方——瑞典、丹麥、希臘、沙特、中國,日本……然而他從來沒有涉足過埃及。難道他沒想過去埃及嗎?


  他說,從他賣掉去埃及的夢想之後,他就從來沒忘記過這個夢想。然而,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和一個誠信的商人,他不能去埃及,因為他把這一行為連同那個夢想一起賣掉了。


  2002年感恩節前夕,他和妻子打算到非洲旅行一次,在設計旅行路線時,妻子把埃及的金字塔作為其中的一個觀光項目。


  賽尼‧史密斯決定贖回那個夢想,因為他覺得只有那樣,他才能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。


  賽尼‧史密斯沒有能贖回那個夢想,因為經聯邦法院審定,那個夢想價值三千萬美元,賽尼‧史密斯要贖回去,就必須傾家蕩產。


  傑米的答辯狀中是這樣說的:在我接到史密斯先生的律師送達的副本時,我正在打點行裝,準備全家一起去埃及。這好像是我一口回絕史密斯先生要求贖回那個夢想的理由。


  其實,真正的理由不是我們正準備去埃及,而是這個夢想的價值。


  小時候我是個窮孩子。窮到我不敢有自己的夢想。然而,自從我在瑪麗小姐的鼓勵下,用3美分從史密斯先生那兒購買了一個夢想之後,我徹底心跡了,變得富有了。我不再散漫,我的學習有了很大的進步。我之所以能考上華盛頓大學,我想完全利益於這個夢想。因為我想去埃及。


  我之所以能認識我美麗賢惠的妻子,也是得益於這個夢想。


  她是一個對埃及著迷的人。如果我不是購買了那個夢想,我們絕不會在圖書館裏相遇,更不會有一段浪漫迷人的戀愛。


  我的兒子現在在斯坦福大學讀書,我想也是得益於這個夢想。因為從小我就告訴他:「我有一個夢想,那就是去埃及。如果你能獲得好的成績,我就帶你去那個美麗的地方。」我想他是在埃及的召喚下,走入斯坦福大學的。


  現在,我在芝加哥擁有六家超市,總價值二千五萬美元左右。我想,如果我沒有那個去埃及旅行的夢想,我是絕對不會擁有這些財富的。


  尊敬的法官,我想假如這個夢想是你們的,你們一定會認為這個夢想已融入你們的生命之中,已經和你們的生活、你們的命運緊密相連,密不可分;一定會認為,這個夢想就是你們的無價之寶。


  贖回一個被三美分賣掉的夢想,要花三千萬美元,在我們看來,也許沒有必要,或者說根本就不值得。然而,據《芝加哥電訊報》報道,前不久,賽尼‧史密斯已經上訴到聯邦法院,說哪怕花三億,把官司打到自己的曾孫那一代,也贖回自己兒時的夢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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