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

前妻打到死,後妻不敢比

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

  諺云:【前妻打到死,後妻不敢比。】

  解繹:前妻受盡苛虐,後妻受到特別寵愛之意。夫妻本是因緣之締結,此生得以聚會成緣,自有其因,自有其緣,故珍惜是夫妻須要各自克守的事情。反觀如今對婚姻的珍惜實多耐人尋味,甚多對夫妻對結髮之情卻有藉口而另尋他歡,或藉故離異,另再他娶;又有百般刁鑽,總想如何能得到齊人之福;亦有直接對妻折磨身心,施以壓迫,以圖納妾或再娶她人。如此之行為種下甚大怨因,將會使輪迴不息。

  述例:大陸潮洲一張男子生長於富裕家庭,父母從商,生意頗佳,聚則而成富豪。但張氏少年時就因家境富裕,甚為好吃懶做,常是伸手要錢,揮霍無度,說是其慷慨倒不如說是不知珍惜。張氏非止於金錢不惜,甚至因為財勢與自身長得尚稱俊貌,因此濫交異性朋友,並且欺騙她人感情。很多少女受騙,身心遭到無比苦磨。

  張氏在舞會認識了其妻單氏,二人識結甚歡,投緣之下即相戀,而張氏雙親都還喜歡這對年輕人,交往年餘後,因單女已身懷六甲,難以再拖,不得不結婚。張氏在心尚不定之下,雖有不願,但父母亦要他馬上結婚,無奈下就奉子成婚,締結下這段姻緣。

  但好景不常,張氏娶妻後,時因自己在外行為不檢,妻子言語嘮叨,張氏總感耳根不得清靜,為避妻子說教,且又仍想在外捻花惹草.故心思一偏邪,就想盡辦法要如何將單妻離異。

  單氏生下女嬰,張氏卻藉生女不生男與單氏爭吵,單女不服,因而時常受張氏拳腳相向,毆打酷虐,身心痛苦。單氏受此虐待,本有輕生念頭,幸其雙親勸導,又見女兒幼小,無人撫養,心有不忍,故一直強忍張氏暴力。

  而為了斷此姻婚,張氏更想出了壞點子,將在外同居的酒家女帶回家中,二人同謀以百般言語刺激單女。單氏日夜在這種精神與肉體的雙重虐待之下,終於精神崩潰,發瘋跳樓自殺。單氏之死,其女兒自當留由張氏扶養,但張氏怎可能定下其心,於是將女兒丟給了父母,自己卻在外還是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。

  張氏因與酒家女共謀,卻也同樣栽在這一酒家女身上,錢財盡失。並且還因為常在外濫交女人,遭女夫天價索財。張氏無法應付,致女夫尋人報仇,張氏竟然因此慘遭亂刀砍死,橫死街頭。張氏惡行,不但遺留無辜子女,還因自身的造作,使父母長時苦惱,再致喪子之痛,故惡因成果,其下場可見。

  張氏慘死,魂判冥刑八十年,再轉畜道二劫,而後再輪入娼院磨苦二世。世人應知,世道人心不古,總為貪慾尋求,致成因果業報牽纏,實須謹慎深行十善道,以杜絕十惡因果之成矣!

諺語闡因-諺云七:【前妻打到死,後妻不敢比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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