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明白告訴世人,凡遇毒物侵身,不論何種原故,皆相繫牽連到前世造作因果。
實例闡述:今冥府枉死城中,有一姓名瑪○珍冤魂,其在世因中毒而枉死,瑪○珍生前原為洛山磯人,自幼就體弱多病,二十歲出嫁婚後還是藥罐子,藥不離身,可說是受盡病痛之苦。然在二十八歲那年自己在藥食不當,過量下中毒枉死。瑪○珍今生為何會遭遇到中毒枉死之劫厄,此中自有其因。
瑪○珍前世生長在郊外林河間,本是從事商場購物生意,然因自己營商失利,故賠了很多錢,在一次閒暇到河邊釣魚,發現河中魚量多得嚇人,心一起念,就想到捕魚來販賣,本來只是魚網捕魚,後因在購買魚貨的人俱增下,心念一想,用毒魚方法可能魚獲量會更多,因此施毒來捕魚,期間攔河毒魚,致使大小魚靈無一倖存遭受毒害,就連下游魚靈與別人所飼養豬隻、雞鴨皆也遭受毒害,攔河毒魚成為他的生意來源,此造作因果形成轉生投胎之瑪○珍,遭受果報承受中毒枉死。
世人需明白生命各有其定律,亦不論任何生物,都有生存的權利,人的智慧高超能發明各種物品,本宜利益世間每一個眾生,奈人類的先進也造成了殺戮不息,此是有待世人去醒悟之事,莫將自身的慾望造作成傷害的因果,慎果報成熟必反撲自身!
三世因果傳記-經章三十五:「中毒枉死為何因?前世攔河毒魚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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