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六,淮鎮一農婦,也不知道是她丈夫姓郭還是她父親姓郭,反正大家都叫她郭六。
雍正二、三年間,淮鎮鬧了饑荒。她丈夫覺得這樣下去肯定會被餓死,於是決定到外地去乞食謀生,臨行之時跪在郭六面前說:「我父母年紀大了,身體又有病,真是連累你了。」
郭六其實還是有點姿色的,同鄉的騷年們見她沒有飯吃,就拿錢來挑逗她,誰知郭六一律回絕,只是靠著做些女工勉強養活公婆。
後來終於到了無以為繼的地步,她才把鄉親們叫來,當眾跪下說:「我丈夫把父母託付給了我,現在我已經達到極限了,要是不想別的辦法,只能一起餓死。鄉親們若是能幫我,就請幫幫我;要是不能幫我,我只好倚門賣笑,希望各位不要嘲笑。」
鄉親們議論紛紛但是沒有人幫她,不多時就散去了。
郭六哭著把自己的決定告訴了公婆後,便公然與那些浪蕩公子朝夕相處。她一點一點把賺來的錢積攢起來,又買來一名女子,但是看管的很嚴,不讓別人看,所有業務都是親自上陣。
有人說,郭六準是要把這女子賣個好價錢。郭六聽到這些傳言也不解釋。
三年多的時間過去了,她丈夫回到了家鄉,夫妻二人一番寒暄之後就去見公婆,郭六說:「父母都在,現在還給你。」
又把買來的女子叫到跟前對丈夫說:「我的身子已經有了污點,不能忍耻再來陪伴夫君,我已經給你另娶了一個女子,現在也交給你。」
他丈夫驚訝得半天說不出話,郭六說:「我給你做飯去。」不多一會,她便在廚房自縊身亡了。
縣令來驗屍,見郭六雙眼圓睜,死不瞑目。於是就判她可以葬在祖墳,但以後不能和丈夫合葬,理由是:「不袝墓,是讓她與丈夫斷絕,所以不合葬;葬於祖墳,標明她與公婆的關係沒有斷絕。」
縣官說後,郭六還是睜著眼睛。這時公婆悲哀號哭道:「我媳婦本是個貞節的女子,為了我們兩人才這樣做的。我兒身為男子,不能養活我們,而把贍養的責任委托給了一個年輕少婦,不論是誰,都會知道她的心迹。是誰的過錯而使她斷絕與丈夫關係的,這難道還不明白嗎?憑什麼要埋怨她?這是我們的家事,大老爺你也不必過問了。」說罷,郭六的雙目就閉上了。
又有一個住在孟村的女子,崇禎末年大盜肆意擄掠,見她長得容貌俊俏,便把她及父母一起綁了去。她不願被污辱,而她父母被綁縛將要受炮烙的酷刑。
父母經受不住,呼喊號哭,極為淒慘,叫女兒忍辱從賊。這女子提出先把父母放了,才肯順從。盜賊知她是騙自己,就一定要先奸污她再釋放她的父母。
這時她便奮身上去打了賊人的耳光,結果與父母一起被殺害了,屍體被丟棄在荒野。後來這個盜賊在與官兵格斗時相遇在荒野,那馬行至屍首前時,驚退不敢向前,於是陷入爛泥中而被官兵抓獲。
這兩件事情正好是相反,論述這兩事的,對她們都有貶詞,以為前者是失節,後者是太忍心。我說,她們都有道理,都是對的。
孔子說:「殷代有三個仁者。」郭六改行,好比是箕子去做奴隸。孟村女子的抗節,好比是比干的直諌而死。古人對於徐孝克妻、樂昌公主還要給予同情,何況對於這兩人呢!
紀曉嵐的先祖寵予公說:「節氣和孝道同樣重要,可往往此二者不能兩全。郭六這件事非聖賢不能斷,我也不敢妄加評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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