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

損人健康罪難逃

觀世音菩薩 登台

詩曰:君子愛財取有道。古聖之言須記牢。
   非法添加謀暴利。損人健康罪難逃。

聖示:末法時期民心道德漸之淪喪,視錢財為命中寶,甚而有些宗廟亦淪為斂財之地,實可嘆也!不知因果者拿到錢財高興萬分、了知因果者拿到此財戒慎恐懼,因為若不善用之,則每分錢財背後皆有很重的「利息」(冥司之刑罰)。故籲之聖堂之主事者皆應了悟貪念乃為開啟地獄之鑰也。可、文筆靈體出竅!

文筆:徒兒叩見恩師聖安。恩師所言極是,日前一聖堂之主事者因財與色而鋃鐺入獄,此事造成宗教界一陣譁然,其之信徒因而生起退道之心。

菩薩:常言道「酒色財氣四堵牆,許多迷人裡邊藏,財迷心竅氣傷身,酒色猶如迷魂湯,若能跳出圍牆外,就是如來自在王。」希世人宜警之悟之,可、準備靈遊之。(蓮台穿越地底飛向幽暗冥府之「陽人覺魂受刑司」……目的地已到,文筆下蓮台。)

文筆:徒兒遵命。

將軍:末將參見菩薩聖安。

菩薩:免禮!文筆快向前參禮。

文筆:弟子叩見將軍福安。

將軍:免禮!末將已奉司主之手諭,帶領菩薩暨陽生文筆入殿參訪之,請隨末將入內。

菩薩:有勞將軍帶路。(一行人進入陰森之大殿,令人不寒而慄,此時司主正在審理案子……。)

司主:爾為一商人但為使食品可久放且味道香郁竟泯滅良心,於食材中加入對身體有害之物質,為累積財富視他人生命微渺之,實為可恨,若不重罰天理何在。

陳魂:大王饒命!我已知錯了,我一定會痛改前非,不敢再做此傷天害理之事。而且我會如此做也是情有可原。

司主:大膽!爾行惡事,還敢說情有可原。

陳魂:大王請聽罪魂解釋,因小時候家窮被周遭鄰居、親戚取笑,所以立志一定要賺大錢,光耀門楣,所以才會出此下策,用低價買進化工原料加入食材,再以高價賣出賺取利潤。

司主:縱然如此,但也不可將財富建立在損害他人身體健康之上,雖有苦情但對於不知情的食用者失之公平。

陳魂:大王請饒命啊!

司主:來人啊!判其「穿心樁」之刑(只見鬼卒們將罪魂綁在一鐵柱上,再取之有如尼龍水管大小之鐵條,穿插於其之心臟部位上,此時罪魂發出聲聲悽哀聲。)令人聽之全身悚然不已。

陳魂:好痛啊!大王我錯了,救救我。好痛啊!以後我不敢了…!

司主:本司依律判爾「穿心樁」十日之刑期,來人、將陳○○之覺魂送回陽間···。恭請菩薩上座。

菩薩:多謝!文筆快上前參禮。

文筆:弟子叩見司主福安。不知可否請司主解惑呢?

司主:當然可之,文筆可提出爾不解之處,吾當儘予詳述之。

文筆:司主、此罪魂受此罪責,其身體會如何呢?

司主:此罪魂回陽後,明晨醒來時將會倍感心臟之抽痛,有如萬針穿心般及呼吸急促之。

文筆:原來如此!方才聽罪魂自訴其小時候境遇不佳,所以長大後立志賺大錢,雖聽之可憐,但也不可以做此令人髮指之事,棄他人身體健康不顧,雖可逃過世間牢獄之災,但上天何曾放過為惡之人。

菩薩:世人莫要苦貪財,貪得財來天降災,既然財來人不安,不如人安莫貪財,莫為一念之貪,而惹災罰上身,實不值也。感謝司主解說,今時已晚,吾等該回院,文筆、向司主辭駕之。

文筆:感謝司主詳細解說,弟子就此辭駕。

司主:此乃吾之榮幸。來人啊!排班送駕。

菩薩:道友請留步、告辭,(文筆隨師登上蓮台啟程回道場。)

菩薩:可、院已到,文筆、靈體入竅。

文筆:恭送恩師聖駕。

陽人覺魂受刑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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