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高僧受邀參加素宴,席間,發現在滿桌精致的素食中,有一盤菜裡竟然有一塊豬肉,高僧的弟子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,打算讓主人看到,沒想到高僧卻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。
一會兒,弟子又把豬肉翻出來,高僧再度把肉遮蓋起來,並在徒弟的耳畔輕聲說:「如果你再把肉翻出來,我就把它吃掉!」徒弟聽到後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。
宴後高僧辭別了主人。
歸途中,徒弟不解地問:「師傅,剛才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,為什麽把豬肉放到素菜中?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,處罰他。」
高僧說:「每個人都會犯錯誤,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。如果讓主人看到了菜中的豬肉,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,甚至會把廚師辭退,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的。待人處事固然要“得理”,但絕對不可以“不饒人”」。
人不講理,是缺點;人硬講理,是盲點;理直氣“和”遠比理直氣“壯”更能說服和改變他人。
※ ※ ※
人有脾性故曰「凡人」;是以有諺:「泥人尚有三分土性」,斯言不錯!但是用在修行人身上,就大錯特錯!
何謂修行人?不止修道而已,猶要修德、修性。因此修行的奠基,即是修涵自己凡人之心性,不能將「修行人」套用在俗諺中,而理直氣壯曰:據理力爭。先不論對、錯,已使修行蒙塵!
復次,其中關鍵,尚有許多商榷:
其一,所謂「據理力爭」,此中「據理」,真有理嗎?是自己絕對正確嗎?眾生應知 孔聖人猶不敢言己無過,是以真對、真有理?仍有商榷之處。
其二,退一萬步言,縱然真對、真有理,但在道場中以「據理力爭」,容易產生嚴重後果─同修之間產生嫌隙,乃使道場失去融洽、莊嚴之意義。
其三,若更嚴重,因此使任何一人失去對道場向心力,則所面對,是功德或造因業?想必一目瞭然。
其四,應該省思自己為何在團體中、道場未得人和?是自己有何缺失?
老衲不論斷對、錯,但分析此四點,則是火燒功德林必然之結果:前面三點,若因此相持不下,則各自積累大半輩子之修行、之福德,以此一炬化為灰燼;第四點,則是自詡為「修行者」猶要謹記:在道場修什麼?
老衲苦口婆心,乃為諸賢生徒之道程設想,至希不嫌嘮叨!仔細玩味,或有所得!
拱衡雜誌第299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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