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

自污救人

  農夫陳四,夏夜在圓形的草屋裏看守瓜田。遠遠地看見老柳樹下隱隱約約地有幾個人影,他疑心有人要偷瓜,就假裝睡著,留心傾聽。


  只聽其中一個人說:「不知道陳四已經睡著了沒有?」


  另一個人說:「陳四不過幾天就與我們一顆了,有什麼好怕?昨天在土神祠值班,看到城隍公文了。」


  又一個人說:「你不知道嗎?陳四延長壽命了。」


  眾人問:「什麼緣故?」


  那人便道出了事情的經過:


  某家失了錢兩千文,他家的婢女被鞭打了幾百下都沒有承認。婢女的父親也氣憤地說:「生個女兒像這樣,倒不如沒有。倘若果然偷盜,我一定勒死她。」


  婢女說:「這是不承認得死,承認也得死了。」器泣得叫天叫地。


  陳四的母親憐惜她,偷偷地典當衣服得了兩千錢,捧還給了主人說:「老婦湖塗,一時貪利拿了這錢。原以為主人積存的錢多,未必立即算得出來。不料連累了這個婢女,心裏實在惶恐慚愧。錢還沒有用,我冒著死罪,前來自首,免得結來世的冤仇。老婦也沒有臉面住在這裏,請求從現在起告辭。」


  婢女因而得到了寬免。土神稱贊她不惜污辱自己來救人,禀告到城隍,城隍禀告到東岳。東岳查點薄冊,這個女人原應老而喪子,挨凍受餓而死。因為這個功德,判處陳四借來世的壽命到今世,使能奉養他的母親。


  陳四正在暗暗地僨恨母親因為偷錢被驅逐,到這時才消了疑慮。九年以後,母親死去,陳四辦完了喪事,也無疾而終了。


※ ※ ※


  佛經有云:「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」,由此可見救命之恩德有多大。古來許多長壽之人,均多有在世曾有救助他人性命之陰德,因而欲求長壽者、欲求子孫賢達者,有機會救人一命,則必定有此福報。當然在救人命之際,亦有自身不幸罹難之人,依天律即刻成神,所以救命乃為大陰德之成就。


  凡見人性命危險,可以施予援手;救不成,雖無陰德,但可得增生三福五祿,延壽二年。


  凡救人性命成功者,可增加五福七祿,添延壽元三年,並且可以折抵三世因果公案。


  凡救人有成,受救之人能有貢獻社會人群之公益功德等敘錄,救人者再依其例增計一分,可以每件累計無所限制。


摘錄自
賞善金篇 卅一、救人命之賞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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