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

袁世凱之因果

  袁世凱前生,乃負販子民,因其前生屢行善事,曾於客旅經商,路拾遺金,守候奉還。又曾為陳邑宰僕,其庶主母無子,欲與通姦,急自悟曰:我淫人妾,人戲我妻。遂正氣拒之。

  後因得發掘藏镪十萬,以三成行善事,以三成遍施鄉族之窮苦者,以二成為族中先祖拜祭之資,餘作本營生,上帝念其功德浩大,死後轉生人道,居高官,獲厚祿,此生之富貴,亦前生積來。

  不意其得居高位,便妄作妄為,身受清廷厚恩,不思涓報,乃覷人寡婦孤兒,幼主登位,便騙握兵符,挾天子以令諸侯,而行篡弑之事,效莽操之手段,逼主退位,而降民國。

  偽以種族異族之言,欺人肥己,乃得竊大位而為總統。第既為元首,代表群黎,自應為民造福,為國圖強,詎知又復兵連禍結,賣國暴民,巡借外債,賣官鬻爵。種種行為,營私利己,於心猶未滿足,尚欲窺竊神器,自號稱尊,帝制中原,家天下,傳子孫。

  所最堪惡恨者,為媚謟外夷,不知國恥,遽訂廿一條款,為中原大國,最失利,最可恥之事,莫斯若也。

  上帝赫然震怒,立即傳旨,勅令冥君,即攝其魂,尅歸地府。查袁氏壽本未盡,今帝制未成而即死者,實觸怒上天,不能再忍,故即令袁氏早死十餘年,現已定案於冥府,判令押往阿鼻地獄,受罪五百年。

  俟其如能具有悔心,懺悛罪過,然後免罪。此案本判永不輪迴,長受獄苦,如某某焉,因念其前生為大善,故減輕一等,遂如是判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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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夫,萬物皆有種,事起必有因,風起雲湧浪濤沙,久旱逢雨甘靈津。眾聞萬物之栽培,須經育曲播種灌溉施肥除草,悉心管理,使根幹枝葉荿盛,待以時日結子成實。即示人種籽是因,耕耘是業力,開花結實是果。此以人而言,男女完婚,結為連理是因,生男育女扶養長大成人,所費教化與照顧是業力,老來有人俸養送終,免淪落街上孤零飄忽是果。

  於是人生應受天地五行之滋潤,殺伐勝負生滅之氣數了卻一生,終得何物以歸,實奈人尋思之處。然而物物壽數不一,速即朝生暮死,或以日與月計,久即數年,數十年,或百歲不定,此以生而具者為因,其生之安危苦樂,乃承受前生業績之果,為因受諸魔難劫數潦倒終生,或享榮華富貴,實前生所造業力之業績,應受之報應。

  但有中途夭折,或脫穎而出,不受天賦所限者,為其生受順逆,得天地氤氳頤養,是否不逆天時,所再造業力之業績,所修之果。於是人生斯世,其為善與惡,是再造業力之業績,善盈補過,有餘當受福蔭;惡貫滿盈,即遭報應無疑。故知當人撤手西歸,上蒼早已以其業績,理結功過加減評判錄籍在案,此說有否,信不信由爾等細察自栽也。

  蓋聞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是因果相生報慹相承,而生男育女,為人處世,何獨不然?就以生男育女而言,天下父母心,愛子情深,扶養教化得宜,即成國家之棟樑,造福桑梓益世,世利己利,反之,則禍國殃民,遺害社稷人羣,是眾有目共睹之實證也。

  觀今世風日下,倫常道德消沉,人心不樸,崇尚奢侈,名利權勢,好高鶩遠,純樸之風,一落千丈,皆由西方唯物之說,排斥與擾亂,致使敬天崇神畏鬼古道美俗已不復存。即行為放蕩,盡情狂歡否定倫常道德鬼神,因果輪迴報應,承認科學萬能,注重現實利害關係,自謂人生壽不過百歲,何必拘束不及時行樂,歲月即逝,一死萬項盡皆空,則視仁義道德,為心身之桎梏,忽視是非正邪,舉世盡遊於縱慾敗度之場,盡入於爭名奪利之區也。

  且夫陰陽五行,造化運命,起伏興衰,人之生途坎坷,富貴貧賤,壽夭不一。若不有因果之在,豈有倫常道德輪迴之報應,豈不成為動物世界,焉可稱為人哉。所以吾人為人處事,善惡因緣,所種業因致受業報,乃當然之理,故俗諺云: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只因時候未到,此知因果循環業報,乃有遠近之分,近報若肯細察,鄰近左右必有見聞。遠報可及三世,因之,顏子聰明好學有為而短命,盜唔强盜殺人而致富;或善人有慘死,惡人得勢名利雙收,令人費解,難予取捨。

  眾悉天理迢迢,報應遡及三世,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,以今世情而言,殺人犯法,必受陽律制裁,但有暗室虧心,以為人不知,此即可逃脫陽律,而難逃陰司之典刑。又如敬人、愛人、終必受仰,可謂求必因,行必果,亦投李報桃之實證也。故吾人立身行事,持身之道,莫論處於任何時地,當存有天理因果循環之報應,所以勿謂善小而不作,惡微而可欺,當有推己及人,亦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,本已有古道之固有道德,遵循於己,其而力加宏揚廣大也。

警世箴言 述因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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