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戰國時代泰始皇併吞六國的時候,泰國攻打魏國,魏國的王族慘遭殺滅,幾乎全部罹難,只有魏王的小兒子被逃走了。
泰軍抓不到他,就對魏國人民下令:「如果有人找到公子,立刻當金一千斤,如果有人敢藏匿不報,抓到的話,處罪是十族的親人,將會全部被殺死。」
這時公子的奶媽瞞著別人暗中帶著公子一起逃亡,有人對奶媽說:「你大概知道公子藏匿的地方吧!現在秦軍賞金很重,你就把他說出來吧!」
奶媽憤慨地回答:「我怎麼知道公子藏匿的地方,即便知道,我也不會說出來,死就死吧!我怕什麼?如果替人撫養孩子,不能把他隱匿起來讓他活命,還要把他說出來,這是背叛長上,自己貪生怕死的行為,我聽說忠心的人不會背叛長上,勇敢的人更不怕死,凡是撫養孩子的責任,就是要讓他生存長大,而不是要讓他死啊!今天我怎麼可以因為貪愛錢財和怕被殺害的緣故而廢棄道義,做出傷天害理、欺騙主上的事呢!我絕對不會只顧自己求生而獨使公子死亡的!」
奶媽這一番義正辭嚴的話語,說得周遭聽的人無不感佩、汗顏!後來奶媽和公子每天東躲西藏,最後逃到一處湖澤邊時,被泰軍尋獲,以箭射殺他們。
當泰軍發箭時,奶媽十分勇敢,忠君愛主,完全不顧自己的生命,一直用身體遮蔽公子,結果她身中十二支箭而死,但魏公子卻一支也沒被射中。
泰王雖殘暴,但一聽到奶媽忠義兩全,為主犧牲的感人事蹟,不但十分感佩她,事後用三牲來祭杞她的英靈,並封她的哥哥做大夫的官,以表示自己的謝過。
試想以此一位未讀書識字的乳母,竟然能有如此忠義兩全的高行,我們讀聖賢書的人,豈能反而不知而愧對往聖先賢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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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者,理之宜也,所以制事也。人莫不有義,而亦未嘗不知義。在乎蔽與不蔽之判而已。
利為義之賊。蔽義者,其為利而無義,苟為利所蔽,則弒父與君,害人禍己,無所不為,胥基於此。若事事由義所裁判,則為聖為賢、成仙成佛者,亦在是也。
義之用於君臣之間,君必有禮而臣必忠;用於父子之間,父必慈而子必孝;兄弟夫婦朋友,皆守之以義,則兄必友而弟必恭,夫賢而婦順。不以貧富而易交,不以始情而終敵。雖造次顛沛,不能易其志,推之君父或罹不測之憂,而臣子本義之所在以制心,則必以身殉之,其利害在所不計,鞠躬盡瘁,至死靡他,非不知生之樂,而死之苦,為義所不許故也。楊震畏「四知」而辭金,非不知金之利,亦為義所不容。
世之昧卻良心者,往往因利而忘義。利心一動,則義無存焉。為官者罔上殃民;為子者毆兄逆父;為妾婦者背禮離婚;與朋友交,口蜜腹劍,以義結而以利斷者有之。嗚呼!義之用大矣!不義之害亦大矣!
吾勸世之靈種,所作所為,事無大小,必思其義而後行。若出乎義者,雖利不為,如合乎義者,雖無利亦當急進而勇為之,不可後人一步,勉之!
修緣寶典-五常之「義常」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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