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

自殺之罪

童生曰:恩師請原諒,徒兒失言了,那敢問恩師自殺之罪在哪?

濟佛曰:一是不孝之罪,父母生、養之恩未報,焉能輕言自殺。二是不忠之罪,社會、國家於我們皆有恩惠,此恩未報就身亡,乃不忠之表現也。三不義之罪,朋友之情棄之不顧而自戕,乃屬不義之過。

故自殺者,冥律先治以不忠、不孝、不義之罪,再依其生前之善惡予以懲戒,不過得先關在枉死城中直至陽壽滿方為止。在枉死城中,每日會有鬼差押至死亡地點,早、晚再各死一次,以懲其任意輕生之罪。

童生曰:哇!那麼恐怖,那如果一個少年十三歲自殺,而他的陽壽是七十三歲,那他豈不是要在枉死城關六十年!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每日再死二次,恩師我算算……哇!不得了要死四萬多次,太恐怖了!恩師,如果自殺的人知道這情形,不是只死一次的話,我看就是打死他,也不敢輕言自殺了,是不是?

濟佛曰:然也,世人因為否定有無形鬼神之存在,否定有天堂、地獄之存在,故遇不如意或感情糾葛,就想以死來解決,道什麼「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」,其實不然,經老衲之剖析之後,希世人能醒而改之,莫可再輕言自殺也。

童生曰:聽恩師一剖析,如醍醐灌頂,相信有看到本書之善信大德,一定不會輕言自殺才對。

濟佛曰:但願如此。

童生曰:那敢問恩師,台灣民間有「抓猴替」之傳說,不知是真是假,為何發生車禍之地,老是一再發生車禍,而有人上吊或自殺或溺斃之地,亦經常有靈異事件傳出,這又是怎麼回事?

濟佛曰:「抓猴替」是有這麼一回事,人有三魂七魄,在經過痛苦自殺或上吊或車禍或溺斃而亡者,其魂魄會留在當地徘徊留連不去,若非有人超渡他(她)們,可能他們會作弄下一個倒楣鬼,但並不一定會捉他們去,只是如果當事者運勢正低,可能就因此會命喪黃泉,此亦是台灣民間流傳「抓猴替」之由來,故凡發生自殺或意外事故之地,宜請有德道士或法師超渡之,以免其繼續作弄人,而造成無辜之傷亡。

童生曰:原來如此,那修道者經過這些地方會有事嗎?

濟佛曰:凡發生意外之地,其煞氣皆蠻重,不管是什麼人,修道人也好,一般路人也好,皆要小心被沖煞。故最好身上佩帶護身之物或恭誦仙佛聖號,才可平安無事也。

童生曰:感謝恩師詳盡之開示,徒兒明白了。

摘錄自
西天佛國遊記-《第七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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