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韶(891~972),唐末五代僧,法眼宗第二祖。處州(今屬浙江)龍泉人,俗姓陳。十五歲出家,十八歲於信州開元寺受戒。歷訪諸師,但皆機緣不契,後至臨川參法眼文益。
有一天,文益上堂,有僧問:「如何是曹溪一滴水?」
文益說:「是曹溪一滴水。」
德韶在座側聞之,豁然開悟。後住通玄峰頂,有偈示眾說:「通玄峰頂,不是人間。心外無法,滿目青山。」
法眼聞之說:「即此一偈,可起吾宗。」
「通玄峰頂,不是人間。」通玄峰頂,在這裡指參禪所達到的最高境界。參禪達到了峰頂,已經超脫了塵寰萬像,當然與人間也就完全不同了。
「心外無法,滿目青山。」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,萬法為心所現,因而心外無法。
德韶禪師說:「法身無相,觸目皆形;般若無知,對緣而照。」(《五燈會元》卷10)真如法性當體即空,但它又能隨緣而顯現為萬法。參禪者如能外不著有,內不著空,心應機隨緣地通過眼根與萬法相遇,就會發現青青翠竹盡是法身,郁郁黃花無非般若。
法眼宗常用「滿目青山」來表達這種觸目菩提、一切現成的禪悟之境。
有僧問清聳禪師:「牛頭未見四祖時如何?」
答曰:「青山綠水。」
又問:「見後如何?」
答曰:「綠水青山。」(《五燈會元》卷10)
前後只是把「綠水」與「青山」換了個位置,而含義已截然不同,前者是執虛為實的妄見,後者則是觸目菩提,一切現有的禪境。德韶所謂的「滿目青山」,與「綠水青山」表達的意思是一致的。
這則宗綱偈語言簡潔、明快,通俗易懂而又含意深刻,較好地表達了法眼宗綱,難怪文益禪師讀後而有「可起吾宗」之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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