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3日 星期四

落火坑

。。。。。


濟佛曰:前面三個字亮晃晃的,汝看不見嗎?


童生曰:有的,是火坑獄是嗎?


濟佛曰:是的,可隨為師入內參觀可也。


(此時濟佛帶領童生入內參觀。)


童生曰:哇!好恐怖啊!怎麼有這麼大的“火坑”?底下滿是燒紅的“火炭”,鬼差將罪魂一個一個推落,只聽見慘叫聲,罪魂被燒紅之火炭烤成巴比Q,還有陣陣肉香飄上來呢!不久即變成一堆枯骨,好不駭人!


濟佛曰:此乃因有些人在世善事不為,專營色情之行業,以致上天設下火坑獄以懲之,怨不得人也。


童生曰:恩師啊!可叫鬼差帶幾個罪魂上來訪問一下嗎?


濟佛曰:可,待為師叫鬼差帶幾名罪魂上來。


(此時鬼差奉濟佛旨命,下至底層帶了幾名罪魂上來,以供著書之參訪。)


童生曰:前面跪著好幾位女罪魂,徒兒先選這位身材火辣者訪問,可以嗎?


濟佛曰:當然可以,來啊!先解其枷鎖,讓其稍微喘息。


罪魂曰:痛死我也,求求濟佛慈悲,放罪魂回陽,我保證一定不敢再從事色情行業了!


童生曰:此位小姐,看你打扮入時,身材惹火,想必一定迷倒不少男士的歡心吧!


罪魂曰:這位善生,您就不要再取笑我了。想我自高中畢業後,因愛慕虛榮,以為加入色情行業,既有錢賺又可賺“爽”,故與幾個姊妹淘在一家色情場所賣淫、脫衣陪酒,有一次在酒酣耳熟之際突覺頭昏沉沉,就此睡著了,及至醒來,已被牛頭馬面拘提至此,閻王謂我年紀輕輕就下海賣淫,不知清白之身乃為父母之恩賜,任由張三李四左擁右抱,害人也害己,故心臟病發,被判在火坑獄監禁三十年,我現在才到二年多,往後的日子該怎麼過?求求善生代我向濟佛求情,是否可讓我休息一下停止受罰,因為太痛苦了。


童生曰:可以,恩師啊!是否念在這位女罪魂參與著書,代天宣化的份上,饒她一次如何?


濟佛曰:可,今天可免一次刑罰,押到旁邊暫待一旁,下一位帶上來。


罪魂二曰:求求善生救救我,我快死了。


童生曰:你本來就死了,怎麼說快死了?


罪魂二曰:每天受“推落火坑”之刑罰,炭火焚身其苦難當,若非親受,其苦難言,懇求善生救我!


童生曰:如若妳肯把在世之惡行詳實說出,我或可請求濟佛恩師饒爾一饒。


罪魂二曰:謝謝善生,我本是一名中輟生,在世時不聽父母、師長之言,逃家在外與流氓同居、吸毒,因染上毒癮被同居人所控制,以致被迫至秀場表演鋼管秀。為了刺激觀眾之情緒,常有脫至一絲不掛以博得觀眾之紅包,所賺之錢盡皆交給同居男友花用。後來因有一次,毒品注射量過重而一命嗚呼,死後被牛頭馬面捉至此,每日受刑無有間斷,痛苦難耐,真是生不如死啊!


童生曰:既之今日何必當初,汝既然知道痛苦,在生之時何不做個乖女孩呢?


罪魂二曰:因一時觀念偏差,加之又無善知識之引導,以致走上不歸路,眞是悔不當初。


童生曰:恩師啊!念在她誠心的說出犯罪之經過,可否饒她一次?


濟佛曰:同前者,今日皆可免罰一次,以便賞其參著金篇之功也。



摘錄自-
冥遊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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